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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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对市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6-27 10:44 罗武华  市林业局 审核人:

王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益林补贴和品种置换的建议》(第1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公益林补贴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非国有公益林面积37.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6.8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0.8万亩。20222023年,全市共兑现非国有公益林补贴资金1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2010年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提高到15元,2019年进一步提高到16元。省级非国有公益林补偿标2011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14年提高到15元,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16元。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向上汇报,积极呼吁中央和省级加大对非国有公益林投入,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时,加强国家二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合理利用,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旅游,增加林权权利人收益。

二、关于品种置换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规定,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同时,公益林采伐需在满足年度采伐限额进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川府函〔202026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川林资函〔2021277规定,全市公益林抚育和更新年采伐限额64635立方米,其中:仁寿县7428立方米,洪雅县57207立方米,青神县为020222023年,全市持续推进公益林抚育和更新改造,共开展抚育和更新性采伐公益林面积1.44亩、蓄积5.57立方米,采伐区域为仁寿县和洪雅县由于省级“十五”期间(2021—2025年)未下达青神县公益林抚育和更新采伐指标,因此青神县不能进行公益林采伐。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汇报,在2025编制“十五五”2026—2030年)采伐限额时,积极争取公益林抚育和更新采伐指标,有序推进巨桉等速生树种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

您所提出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积极研究、充分吸纳,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眉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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