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静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百花社区黑大路安装路灯和交通限速设施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新区视高街道、住建交通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现场探勘了百花社区黑大路道路交安设施和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装路灯的建议。该道路属于已交付路段,修建时施工设计并无路灯,由于路灯属于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前期为提升城市形象,属于市政道路的路段(五岔路口至大林段)已完成改造提升,不属于市政路段的另一段(五岔路口至黑龙滩)无法纳入改造计划内,故无法增设路灯。根据道路安全法,无路灯公路路面可增设反光标识,为保障夜间行车安全,拟在该路段新增反光标识,目前正开展前期勘验等工作,拟于近期组织实施。
二、关于设立限速标志,安装超速抓拍摄像头,安装路面减速带的建议。经现场踏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立限速标志,但安装路面减速带不妥,原因一是周边都是学院宿舍安装减速带会产生噪音大,会影响学生生活学习;二是安装减速带会对电瓶车、摩托车行驶产生安全隐患。拟在该路段新增安装超速抓拍摄像头1个,限速60KM/小时。并加强对该路段货运车辆的管控,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周边居民和师生的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眉山天府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代睿 联系电话:1588331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