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大力发展眉山市养老事业的建议》(第116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五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已有79所养老机构获评等级养老机构。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结对帮扶。市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定点帮扶关爱公办养老机构,截至目前,已开展帮扶关爱活动240余次,捐赠慰问品、慰问金120余万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20余个。采取优质养老机构结对帮扶薄弱养老机构方式,组建养老机构联合体41个,开展交流活动93场。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撤并关停“小远偏散”敬老院17所,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档升级项目3个,新增护理型床位6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8%。
(二)关于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水平。
一是举办护理技能大赛。连续两年开展市县两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养老护理员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水平。二是开展护理技能培训。举行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专项培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护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训330余名养老护理员。三是建立护理员补贴制度。按照《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给予补贴,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截至目前,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516人,持证率达56%。
(三)关于提升老年人医保待遇和整顿医疗乱象。
1.老年人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老年人医保报销政策,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减轻看病就医负担。对参加职工医保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96%,患有我市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老年人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可达100%。对年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职工住院不计起付标准。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达250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70%,在全省属于较高水平。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人,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由100元提高为200元,普提门诊慢特病报销额度,其中老年人常见多发的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报销额度提高400元,达到1600元/年和1200元/年,乙类药械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2023年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4%。不断夯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进一步减轻老年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实行安宁疗护医保按床日付费支付政策,完善以疼痛控制、舒缓照护、心理支持等为主的临终关怀。
2.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等方式,2023年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问题查处率100%,追回违规本金2867.82万元,收取违约金1661.40万元。一是在基金监管中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分解住院等违规违约行为,对降低低标准住院和挂床住院等过度医疗的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治理。二是把医保基金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制定《乡镇定点医药机构常见违规行为及检查方法》并组织实施,将基金监管延伸到基层末端,杜绝遏制医药机构一系列影响基金安全、造成基金浪费的行为发生。三是开展严禁年底违规集中刷卡的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门诊不必要的购药、检查,倡导全市参保人、医药机构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关于克服乡村老人看病难问题。
我市已建立老年病专科医院5家,6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老年医学科,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实现全覆盖,11家乡镇卫生院实施社区医养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市级老年医学科为中心,老年病专科医院为补充,县级综合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县域就诊率,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通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组建医联体、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医养签约服务等多种措施,提升县域老年医疗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就近便利就医。
(五)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能力。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为目标,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实际需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44个,农村养老服务点868个。二是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建成助老餐厅70个,服务老年人60余万人次,助老餐厅的做法和经验被新华通讯社《内参选编》(第40期)头条刊载。三是链接慈善资源助力养老。成立眉山市老年人关爱基金,发布养老慈善项目,鼓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推动城乡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好养老机构联合体、星级养老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中省资金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时序进度推进、投用。二是持续提升老年人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在省级统筹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优化门诊慢特病待遇。常态化推进更多集采药械在我市落地实施,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价格。持续优化“东坡惠民保”待遇政策,更好保障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合理费用,提高老年人的报销水平。三是坚持医保监管高压态势不动摇。彻查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虚假就医、过度医疗、重复收费等行为嫌疑的医疗机构严查严管,以科技赋能基金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融服务于监管,强化宣传培训,引导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可可;联系电话:381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