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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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5-15 15:05 张可可  市民政局 审核人:

尊敬的王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5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三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设置农村养老服务专员,解决农村养老服务阵地‘无人管’的问题”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在2023年撤并关停“小远偏散”敬老院17所。健全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868个,推行志愿互助模式,积极吸收本村公益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互助点日常服务,维持互助点正常运转。

(二)关于“从市级层面出台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政策,解决补贴发放‘无政策支撑’的问题”的建议。

按照《眉山市社区助老餐厅建设运营导则(试行)》,据实给予符合条件的助老餐厅运营补助,每年每个社区助老餐厅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关于“加大对运营资金的支持力度,解决可持续性的问题”的建议。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2023年,我市用于养老服务的福彩公益金726.66万元,占比73.46%,同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投入7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县乡村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提升县级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建设并运营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组建互助养老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留守、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互助类养老服务。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摸清区县在财政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更多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把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养老服务发展的预算资金逐年增长机制,确保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对部分运营困难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予以适当倾斜。


眉山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可可;联系电话:3816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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