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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5-07 09:54   市交通运输局 审核人: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市五届人大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万治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服务东坡区辖区公共交通经营体制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营权情况

城市公交8路原金马一公司和原万通公司共同经营,17路由原万通公司经营,19路由市展通公司和原万通公司共同经营,建通公司收购金马一公司和万通公司后,由建通公司延续原8路、17路和19路经营权。

(二)运营现状

1.城市公交8路由眉山市建通客运公司经营投入公交车5辆,起始站点为长途汽车客运站—松江进路口,全程18公里,票价实行1-2元/人·次阶梯票价

2.城市公交17路由眉山市建通客运公司经营,投入公交车4辆,起始站点为区交通运输局站—太和十字路站,全程19公里,采用统一票价2元/人·次。

3.城市公交19路原由市展通公交公司与万通共同经营,目前由市展通独自运营投入公交车16辆,起始站点为蓬莱广场—圣丰国际,全程16公里,采用统一票价1元/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成8路、17路、19路线路经营权移交,便于城市公交统一规划管理,我局会同多次各部门召开会议,并提出建议意见。2023年4月21日,我局召集市财政局、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市展通公交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8路、17路、19路线路经营权、线路调整及管理体制移交事项;2023年5月6日,市展通公交公司与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对接,初步形成线路移交过渡方案;2023年5月10日,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停运8路、17路公交车;2023年5月17日,我局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线路经营权移交、过渡方案等事项,在公交线路亏损补贴等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6月,市展通公交共计抽调16台公交车独自经营19路线路;2023年11月2日,我局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线路经营权移交、过渡方案等事项,市、区财政在3条线路经营亏损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理顺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管理机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市公交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交由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二是移交公共交通经营范围,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城市公交由市展通公交公司具体负责经营,农村公交由眉山市建通客运有效公司具体负责经营;三是科学规划公交线路,线路移交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市展通公交公司合理规划公交线路,满足居民基本出行眼要求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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