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教师减负减压的建议》(第1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制度上、机制上和理念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让教师回归教育本质”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团市委、市禁毒办等相关市级部门(单位)认真研究讨论,并组织学校、教师代表开展专题座谈4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眉委教组〔202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眉委教组〔2023〕1号)、《关于印发〈眉山市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2024年)〉的通知》(眉委教组〔2024〕1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教育改革要求,扎实开展“双减”,建立教师减负清单制和审核制,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让教师回归教育本质。
二、关于“清理规范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每年审核调整《眉山市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2024年进校园活动同比减少1项,将14项进校园活动与教育教学整合,整合率近67%。由市教体局统筹,采取“凡进必审+清单制”方式,强化进校园活动管理。确定28所学校为教师负担监测点,覆盖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及时叫停清单外进校园活动。建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教育督导等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教师减负工作督查机制。建立教师减负工作季度通报制,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对违规开展进校园活动典型问题的10个市级、县级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有效传导压力。2024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审核制,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进校园活动情况开展督查,坚决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进入校园开展活动。
三、关于“减少和改革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留痕’不应该只能从材料表格中反映。”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从严控制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规范未经县级以上党委审批,不得开展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明确每所中小学校每年承担学习、参观、考察活动任务原则上不超过2次。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要报县级以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市教体局制发《眉山市教育系统职业行为重点负面清单》,明确“不得要求教师做读书笔记”等10个方面要求。全面整治网络平台使用学习中的形式主义,杜绝强制注册和打卡排名情况。推进部门之间共享、互认督查检查结果,取消非必要检查评比活动3项,压减率1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厅字〔2024〕16号)和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暂停全省创建示范活动并开展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一是目前全面暂停所有的评比创建活动,二是所有的评比创建活动都必须通过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三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列入进校园活动清单的活动,严控活动开展范围和频率。
四、关于“简化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工作,避免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2024年,市、县(区)教体局依托“眉山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立统一信息数据库,杜绝信息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市委教育工委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台账登记和资料报送工作,精简填报内容和频次,杜绝多头布置和重复上报。明确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各类报表、信息采集、资料报送工作。比如我市明确除国家统计局要求的统计工作,其他部门未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备案,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
五、关于“合理安排各种会议、培训和演练等活动,避免占用教师的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落实精文减会,原则上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培训。改革教师例会等制度,明令禁止占用教师休息时间召开例会,通过线上集体备课、分教龄段设计备课方案缩减教师备课时间20%以上,有效缓解教学压力,一线教师反馈较好。下一步,市、县(区)教体局将继续推行教师分岗位、分日期“弹性上下班”,提升教师幸福感。
六、关于“优化人员配置,增加非专任教师的数量,引进社会力量扩充课后服务师资来源”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已采纳。市、县(区)教体局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优化课后服务人员配置,根据学校需求聘请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社团服务,有效扩充课后服务师资来源。2024年,以我市青神县实验小学为例,该校聘请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社团教学,丰富课后服务质效,师生反响较好。下一步,将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行引进社会力量进入课后服务师资队伍,旨在有效缓解教师教学压力,切实做到为教师减负。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