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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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4-17 17:2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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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杰飞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厕所革命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20182020年,我市持续推进全市厕所革命,根据规划引领、标准设计、规范建设的原则,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建设目标,共建设公共厕所835座,其中新建公厕513座、改建公厕322座。2021年以来,为维护厕所革命成果,我市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将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高标准开展城市公厕的建设和改造,切实加强城市公厕的常态化管理和维护,不断提升市民的满意度,新建公厕19改建公厕8座。

目前,我市已建成公共厕所共1235座,其中,城市公厕233座、乡(镇、街道)公厕181座、农村公厕306座、交通沿线厕所164座、旅游公厕256座、公共场馆公厕20座、其他行业公厕75座,全市各行业公共厕所总体数量和服务半径基本满足群众如厕需求,公共厕所设施配套和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如厕便利性明显提高,公共厕所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02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将厕所革命提升行动调整为常态化的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我市对照省上机构清理结果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公共厕所建设。

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编制完善公共厕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公厕点位布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充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理念,建设环保、节水、节能型公共厕所。在新城区开发时,按照《眉山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新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纳入规划验收范围;在老城区改造时,对具备场地条件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二)加大居住小区化粪池改造力度。

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按照标准对居民小区污水管网进行疏通清掏或改造,将就近符合条件的公厕纳入施工范围,对公厕内外、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全面改造。

(三)加强对其他行业厕所的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按省、市相关工作安排,适时与交通、文旅、教体、卫健、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指导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做好交通沿线,景区景点、学校医疗机构等场所厕所的管理,及时对老旧厕所予以改造。同时,动员沿街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建筑内的厕所加入厕所开放联盟,免费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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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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