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内违法建设管理及配合查处的建议》(第8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完善监管秩序和规范,为物业服务企业制止违建提供保障。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各县(区)根据实际,形成由属地政府牵头,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其中主城区建立东坡区政府牵头,综合执法为主,规划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全程指导调查取证的综合执法机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近两年联合处理侵占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等投诉举报30余起。二是健全完善管理规范,2023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梳理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13个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装饰装修巡查管理制度”“各住建部门、街道(乡镇)要建立违法违规装饰装修快速处理机制”等7项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饰装修行为,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行业监管,指导企业主动作为。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制止、上报违法建设的源头治理主体责任。一是不定期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查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对小区楼顶、消防通道、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发现违规装饰装修及时进行制止,对业主不配合的,及时上报属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二是开展物业小区制止违法建设现场工作会,通过现场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围绕装修办理、装修巡查、装修材料把控、装修车辆管理四个方面对违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制止。三是强化违法建设行政执法和信用管理力度,对于企业未履行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职责情况视情节严重采取不予评优评先、扣减信用分、公开曝光、降低新开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价格等方式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积极通过多种媒介向群众广泛宣传解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市物业小区集中开展宣贯活动,2023年开展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30余场次,通过普法宣传、现场解答、案例警示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守法意识和住房安全意识,树立文明装修、合理使用的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物业行业秩序。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用管理、专项检查等手段,持续开展违法建设、违规装修等物业行业乱象排查整治,根据排查情况提出工作整改意见,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压实源头防控责任。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结合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加大住宅装饰装修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宣传普及,以案说法、广泛宣传,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处置能力和业主守法意识。
(三)开展联合执法。整合执法、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力量,围绕小区圈占绿地、违规装修、违法建设等问题,持续开展巡查整治工作,全力改善并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畅通发现、上报、处理渠道。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完善举报机制,激励业主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建立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装修公司、社区、街道和行政部门联动制度,积极有效处理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正在建设、还不具备使用功能的违法建设及时、快速处置提供保障。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代川;联系电话:1850833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