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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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4-04-17 09:43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审核人:

柳联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进服务细节提升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民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除因场地限制、涉密等特殊原因没有进驻事项外的其余事项均做到“应进必进”,接受监督,避免办事企业和群众不再跑部门找科(股)室。组织全市政务大厅窗口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一把手走流程”体验活动,部门“一把手”不打招呼、不亮身份,以工作人员身份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感受窗口服务流程,陪同企业群众办事并开展跟踪回访,全面解决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0余个市、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参与了“一把手走流程”体验活动,共整改各类问题90余个,取得了良好效果。省委办公厅的《每日要情》以题为“眉山市组织‘一把手’走流程提升社会满意度”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肯定性推广。

(二)开展“六清行动”保障营商环境。

1.纾困解难“清障”。开展“企业点题·纪委破题”行动,走访企业456家,收集问题、意见326条,督促职能部门解决办证难、招工引才难、贷款融资难等困难。

2.专项监督“清梗”。贯通融合纪律、监察、巡察、派驻监督力量,专题督导142家民营企业、重点企业、在建项目,发现并督促解决党员干部在项目审批、政务服务、工程建设等方面“中梗阻”问题39个。

3.问题线索“清仓”。开设涉企信访举报“绿色通道”,运用“星级”标识法优先流转有关检举控告件4件;重点从围标串标、延期工程等违法犯罪案和涉诉涉访案中清仓起底问题线索116条;优先办理、快查快处涉企问题线索73条。

4.惩治贪腐“清污”。制发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亮明红线,深挖细查涉企交往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规插手项目、违规借贷等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近百件。

5.政商关系“清亲”。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限,严令禁止违规兼职、摊派费用、插手工程等“十严禁”;在8家企业试点开展“监企廉洁共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6.弘扬担当“清风”。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为企服务、创新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及时澄清正名不实举报5件,旗帜鲜明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三)聚焦关键环节优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在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按照《成德眉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容缺办理(后补)指导意见》,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服务,便利企业来眉投资兴业。

2.全市企业开办“4小时1环节0成本”。设置“开办企业专窗”,制定实现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工作规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保姆式”导办服务,只需填报一次信息即可完成设立登记,不断提高审批效率。2023年全市新办企业10103家,免费刻章4万余枚,赠送“企业开办大礼包”1万余份。同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托银行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特点,已与全市6家银行开展“政银合作”项目,推动企业业务下沉银行网点就近可办。

3.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推出“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到20天,企业注销不需要再提供清税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充分运用注销平台智能引导和在线提交功能,逐步实现注销全程线上办理。2023年全市企业注销3839户,较去年同期增加5.6%,其中简易注销2038户,占比53%。

4.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方案》,制定《项目审批流程图》和《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落实并联审批、容缺受理、联合验收等15条工作举措。经过优化调整,市本级项目开工前主要审批事项用时整体压缩40%以上。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6项,更新办事指南4个,精简审批材料11项,全程网办取消纸质资料,审批提速60%以上。压减项目审批时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由4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提高部门重视度,拟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由1个县(区)政府、1个市级部门(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到热线大厅接听群众电话,涵盖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领域的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诉求。继续发挥“12345企业服务专线”作用,构建“专线受理、专席接听、专人负责”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及时收集解决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或者终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强化市、县(区)两级营商环境观察员的监督员、宣传员、服务员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性,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职,倒逼我市营商环境提升。

(二)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执纪保障行动。围绕降低办事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成本、法治成本等四大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监督的再监督,以“监督跟着项目走”为抓手,市纪委监委将重点纠治一批不切实际、不讲信用;审批任性、设租寻租;徇私舞弊、暗箱操作;作风不良、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市委、市政府以降本增效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北上广深等先进城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制定并推动实施我市《关于以降本增效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保障有力的供给环境、诚信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降低办事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成本和法治成本。推动出台《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盯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调整方向,继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以县(区)为重点开展营商环境跟踪监测,确保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问题短板全面解决、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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