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放宽商业外摆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商业体外围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外摆放宽程度不高问题。
我局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23年增加大型商超占道促销活动次数。支持宏远、万达、大润发、追梦城、雕像国际等大型商超在法定节假日、开业、周年庆及周末等时段,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在公共地段开展场外商贸促销活动。周末占道促销时间由每月1次增加至每月不超3次。2023年支持大型商超举办促销活动600余次。
二、针对现有夜市摊区品牌化规范化打造程度不高问题。
(一)结合前期调研与规划工作,因地制宜,根据居民需求设置夜市、农副产品等便民疏导点,规范经营类型、范围、时段,挖掘利用广场、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间,同时针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经营户优先设点。我局在主城区规划设置29个占道经营点位,提供摊位1700余个。
(二)为确保占道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相关经营区域已全面实行划线管理,完成临时占道经营区域4000余米的设置工作,通过明确的标识,引导商户和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的疏导点秩序。同时也为商户提供了充足的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三)我局对夜市分布和经营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已完善长安北路夜市、九巷十坊、义乌城等夜市建制立牌,重点区域建立“点长”制,明确夜市经营规范和要求,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摊位有序摆放。
三、针对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
(一)打破传统8小时工作日及双休日制,实行错时管理工作机制,采取高峰守点、低峰巡线、平峰控面、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重点区域容易出现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实现城市管理时间无空挡,综合执法无盲区。
(二)公安部门已在青衣街、阜成路设置多个针对餐饮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在水街附近针对旅游高峰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下一步将联合相关单位,根据商业、餐饮、旅游景点等附近道路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临时停车泊位”便民方案。
(三)柔性执法。除严管路段外,对违停车辆10分钟内驶离违停路段的,不予处罚,目前正在推进节假日期间给予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的研究。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围绕重要时间、地点,人流量较大路段、区域,加强街面巡查管理,落实劝导为主。
(四)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模式,划定经营类别、经营位置、经营时间等,并安排专人管理。同时执法人员向摊点经营者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切实做到“净地收摊”,维护疏导点及周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甘军;联系电话:1356830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