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落实残障人员享受惠残政策的建议》(第 15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地方政府应尽快修订惠残政策对象认定条件和程序,完善政策可操作性事宜。
为了让困难残疾人享受更多惠残政策,2022年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两个文件出台后,市残联大力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关于残疾人家庭享受水、电、气等优惠政策问题,市残联将进一步收集残疾人意见后,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二、关于残障人员在水、电、气、电视、通讯等方面的实际消费对象事宜。
目前水、电、气、电视、通讯开通,相关单位都提供上门服务,且每个单位都有党员志愿服务队,村(社区)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需要相应的服务,可以与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或社区网格员联系,相关单位会派遣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让残障人员及时享受惠残政策少跑腿,彻底解决服务残障人员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关于在相关惠残政策今后的执行中,严格监督管理、实行责任倒查,加强服务意识事宜。
为了促使残疾人应享尽享当前各项优惠政策,残联系统建立了“量体裁衣”式服务平台,每年残疾人享受的各项政策全部录入系统,市、县两级残联通过“平台”进行抽查和走村入户了解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同时市、县两级残联均建立维权部门,对外公布维权电话,涉及惠残政策信访,残联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及时核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尚未发现以非残疾人员本人户名限制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事情。
再次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电话:3816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