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径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罪防范机制建设的建议》(第17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一)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实效
按照《眉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眉委发〔2022〕6号)要求,将预防性侵害等保护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点普法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列入《2023年眉山市“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眉司法发〔2023〕18号),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等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二)深化法律援助,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认真落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国有我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创新预约、延时、上门、视频服务方式,将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纳入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象,通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打造法治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市司法局牵头在苏洵小学、苏洵中学、齐通小学等打造具有“三苏”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图书角、文化墙),并利用现有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教育,将预防性侵、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列为重点宣传内容。指导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征文、演讲、微视频创作等实践活动,促进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关于“建议建立教育部门的防范教育机制”
(一)关于“常态化法治教育及专题讲座”
学校充分发挥法治课堂主渠道作用,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等课程,每周2—3课时,做到法治教育“教材、课程、师资、经费、考试”五落实。每所中小学配齐法治副校长,各地各校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防性侵、网络安全、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二)关于“对性侵者建立校园禁入禁联机制和内部调查处理机制”
教职员工的聘用需经入职审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校门管理。如发生性侵案件,学校第一时间报案,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及取证,教育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三)关于“家校共育”
全市坚持整体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思路,秉持“以家长为中心”的新理念,探索“家长班级成人学习”模式,目前,全市351所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东坡区实验初中、彭山区鹏利小学被省妇联、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仁寿县黑龙滩镇杨柳小学等9所学校被省妇联、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市教体局在“眉山超级教师平台”中打造“家长总校”;在“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一起成长”专栏,通过专家引领、案例说法等形式,有效提升家长科学育儿理念和方法,形成家校育人合力,提高全市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建议将‘性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教学机制”
市教体局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德育教育,把性教育作为中小学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义务教育阶段用好《生命·生态·安全》、普通高中用好《心理健康与生涯规划》,利用每周健康教育课向中小学生普及生理卫生、性教育及安全教育知识。组织100余名健康教师骨干,到全市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惠及学生10万余人。通过线上多次专家审核、线下优质课评比,评选出优质性教育课程42节,把针对性强的教案编印成册,并制作视频发送全市中小学,指导各地各校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两性关系,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关于“健全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监管机制”
文广旅、公安等部门严格督促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巡查检查、部门联合执法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等工作。一是落实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业主履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发现疑似未成年人,要求出示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建立健全场内巡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场内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全面加强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严查上网实名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雇佣)未成年人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查办案件有效震慑不法势力,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三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文广旅、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网吧和娱乐场所夜间检查和零点行动联合整治,通过联动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有偿陪侍、违禁曲目等不法经营行为,及时在行业内通报整治情况,形成高压态势,达到震慑效果,有效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公安、文广旅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按照堵漏洞、强监管、严打击的要求,进一步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切实改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五是开展“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全市共有“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156名,每年常态化对营业网吧进行检查监督,对进入网吧的未成年人及时教育、劝离,对网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助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今年初,各区县关工委相继召开会议,对“五老”网吧监督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五、开展的其他工作
(一)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眉山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同时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全市在妇幼医院或检察机关内全面建成并启用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目前针对未成年人受害者的询问和疏导工作均规范在一站式救助中心进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对负有未成年人看护义务的单位、个人规定了遇到未成年人疑似被侵害的线索必须强制性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受理调查同时报同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二) 推进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公安部于2021年6月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部要求督促旅馆业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明确各区县辖区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分管副所长、专管民警、社区民警负责制,并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重大安保活动对旅馆业开展大清查行动,要求旅馆业主体严格实名制登记、落实好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五必须”要求;社区民警每月开展检查,凡是“五必须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凡是发生案件事故,造成后果的,一律顶格处理。
(三)开展“百警护未”工作
根据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眉未保办〔2022〕6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7月,眉山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百警护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照《2023年眉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眉司法发〔2023〕10号),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依照《2023年眉山市“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眉司法发〔2023〕18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依法治市目标绩效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的重要内容。
(三)按照公安部今年初《关于对发生在旅馆的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切实狠抓“五必须”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已发文要求各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网上巡查,发现旅馆业涉未成年人案件要及时查处;每月定期研判及时掌握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梳理调查核实情况,对涉案涉事旅馆业主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倒查发生在旅馆业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案双查”的,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约谈涉案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领导,并挂黑榜通报。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严格督促落实好以上规定要求,严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
(四)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罪防范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
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勒巫吉布 ;联系电话:15082335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