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洪、梁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大型运输车的管理》(第71号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眉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调研论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落实了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货车意见办理情况
(一)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降货运企业安全风险。联合交通运管部门,细化重点货运企业管理细则,持续做好重点企业监管台账,对重点货运车辆严格落实GPS监控使用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应急急救演练,2023年上半年指导运输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消防、防汛等各类应急演练21次,参与人员400余人次。二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联合交通运管部门督导运输企业完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健全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三是严格检查货运车辆日常管理。做好货运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清理,督促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整改,确保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动态消除。四是要狠抓车辆生产和改装源头监管。公安交管部门强化重型货车、半挂车、重型自卸货车、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注册登记、转入登记和检验,严防货车拼装、改装、预留改装装置和“大吨小标”车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标准、与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一律不予以注册登记,坚决把好车辆入户关。同时,联合市场监管、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市货运车辆销售、维修等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存在安全设施不全、以及非法改装的现象,对非法改装和拼装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约谈,直到问题整改到位,对拼改装“黑窝点”,依法取缔,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狠抓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公安交管部门主导对全市100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配备了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对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货运源头企业装载运输环节进行了全覆盖监管,确保企业如实装载货物,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各行业监管部门还常态化开展本行业货运源头规范装载、配载货物情况监督检查,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加强货车源头治理。一是做好货车审验登记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执行的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转让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准。二是倒逼货运企业货车隐患治理。对于机动车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纳入不再受理新登记业务对象,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货车实施告知,督促车主办理注销登记。
(三)加强路面秩序查处力度。一是强化沟通,协作联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站”)与交通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经过治超站的货车一律进站接受检查,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工作机制,对不按规定进治超站接受检查的货车一律依法处罚。2022年,全市依托12个主要干道超限检测站控点,并大力开展流动治超控面,货车“双超”违法得到有效扼制,整治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年累计投入执法人员11.8万余人次,检测货车219.4万余辆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047辆次,查处非法加装木栏板288台次,卸载货物2.5万余吨,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抄告制度。累计对205辆(次)货车、1822名从业人员记分,其中停业整顿车辆24辆次,540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被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被列入“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二是加强督导,压实责任。持续开展路面秩序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对货物运输主干道的空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时段巡查,采用固定设卡与流动查缉的方式,加强对过往货运车辆登记检查,对货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三是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利用缉查布控科技手段,分析研判货运车辆活动轨迹,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依托执法服务站及时部署,不断提升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打击能力,形成货运车辆高压严管态势。
(四)严格执行货运车辆错时入城。严格执行《关于眉山中心城区货运、工程车辆、黄标车禁止和限制通行的通告》一是每日23:00至次日6:00,允许配送货车进入中心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配送货物,其余时段按需办理通行。二是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以外的时段,允许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新能源配送货车进入中心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配送货物。三是涉及工程建设的所有商馄、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由住建、生态环境部门控制数量、核准需求前置审批,公安交警办理《入城证》,规定时间、线路、速度通行。
二、交通信号灯等交安设施维护的办理情况
(一)完善交通信号灯维护机制。一是做优措施,建强队伍。不断提升交安设施维护团队技术能力支持,增加维护团队巡检服务频次,切实做到及时修复。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持续强化信号灯网络平合运用,高频率,多频次开展信号灯网上巡查管理,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充分发挥基层大队、中队网格化勤务,加强对责任区网格交安设施的巡逻监管,确保网上、网下指挥中心对信号灯缺失路段及时调度补充,做到闭环处理。三是加强协同,强化支撑。交警部门加大与气象、电力、交通、维护公司等部门联动联勤,最大限度确保信号灯运行状态无死角。
(二)强化电警设备有序设置。一是联合住建部门对于新建道路和改建道路,将电子抓拍设备纳入建设范围,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建设、验收和使用。二是目前电子设备正在逐步推进升级改造,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人脸识别电子监控13个,共查处货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34起,同比增长234%。三是根据交通管理需要,针对特定时期道路类型和违法类型的变化,适时进行灵活调整,不断提高电子抓拍设备的查处效率,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