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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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7-19 16:1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李艳代表:

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建议》(第16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物业等级,规范物业收费。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自2016年起,我局会同发改部门多次对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调研,经过对物业服务行业平均成本、法定税费、合理利润等情况的核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东坡区发改局分别制定《眉山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定价方案》。两个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指导物业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业主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二)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今年以来,针对个别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收费高于政府指导价的情况,我局在充分尊重有关企业于政府指导价文件出台之前已合法进行审批备案的客观事实基础上,协调有关企业负责人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主动降费方案,配合主管部门共同维护好物业行业秩序。市物业服务协会从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方面,组织各物业企业签订了《眉山市物业服务企业“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目前,已有7家物业企业承诺将物业服务收费降低至政府指导价的标准。

强化信息公开,收费公开透明。组织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活动,指导市物业服务协会组织全市企业签署承诺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义务,加强行业自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活动,累计处理未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的企业5家,信用扣分7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完善眉山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广泛听取各类建议,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压实管理责任,持续开展物业管理领域问题整治,全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收费环境,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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