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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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7-19 16:0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段勋代表:

提出的《关于尽快严格依法保障老旧小区生命通道功能的建议》(第10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住建部门所做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订《眉山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信用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企业实行信用扣分。制订《眉山市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将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会同消防救援部门推广小区消防安全楼院长制,对全市660个物业小区按楼栋、单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全省率先制《眉山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规范,并全面组织实施。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要节点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物业小区检查全覆盖。2022年,整治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飞线充电现象严重的小区57个,约谈物业服务企业23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信用扣分25次。其中,主城区排查物业小区235个,共配备灭火器108540个;电动车保有量86681辆,配置充电设施22132个;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安全问题327个。三是强化应急演练。指导物业服务行业成立安全应急救援志愿队伍,市物业服务协会组织成立眉山物业行业应急小分队,世邦物业、蓉信物业、万景汇物业等1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先后成立企业应急救援志愿队伍,行业应急救援人员超过5000人。2023年上半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600余场,实现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全覆盖,全市参与演练活动从业人员和业主累计超过5万人。全市举办消防、防汛、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专项培训20余场,举办消防、电梯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3场,累计培训从业人员3000余人。四是加大宣传侧重预防。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综合执法、属地街道、社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宣传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燃气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依托物业小区宣传阵地,集中展示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宣传提示语,通过业主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宣传视频,累计在小区张贴各类宣传海报15000余张,悬挂警示标语300余幅,协会微信公众号专题报道3期。

(二)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做所的工作。结合打通生命通道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专题部署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全市300余家物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约谈会,就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电车停放、充电集中管理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强调和规范,并就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度解读。为进一步推动打通老旧小区生命通道,各县先后印发相关文件如:东坡区印发《关于加强眉山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彭山区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联络员制度;仁寿县出台《仁寿县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就案件移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违法曝光等联合惩戒措施进行了明确,并将老旧小区独居老人住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纳入县民生工程进行推动;洪雅县6部门联合印发《洪雅县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借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丹棱县通过协调业主大会改变地面车位管理模式,试点部分小区地面车位采用流动车位模式,进一步消除、缓解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情形;青神县积极推动建立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同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住宅小区,在楼道、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加大对网格员的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加强网格员对消防安全的入户宣传力度,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重点单位群、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车通道的关注程度。截至目前,全市共2416个小区和公共建筑已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线,施划率100%;推动新建公共停车场12个,新规划车位3492个;计划在年内组织县(区)、小区开展一次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成果交叉互查督导。同时,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均推动政府将疏通消防车通道、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纳入各县(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三)公安部门所做的工作。公安交警对进出老旧小区主要通道外道路或消防通道外路段进行巡逻管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增加巡查密度,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理。对发现在老旧小区道路内占用消防通道的,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法处理。

二、存在的困难

(一)现有法律对轻微违法行为震慑有限。一般对于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查处来源为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下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投诉两种形式。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若为物业公司等单位管理不当引发,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改正。但目前消防救援部门监督执法的情况来看,违规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多为个人行为,特别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尤为常见《消防法》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仅为警告和最高500元的罚款,力度有限。

(二)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客观困难。一是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代早、规划设计要求偏低,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停车问题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的难题,占用消防通道的根源是停车难,因此,难以从本质上解决问题;是老旧小区多数既无物业企业,也无业主委员会,普遍只有一至两名老年人负责看门和打扫卫生,安全责任主体难落实;是目前全市开展智慧停车建设,对部分停车位进行调整、擦除、改动,部分地段减少了停车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原则。积极对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布局停车场,推动各地在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缓解老旧小区因停车难频繁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

(二)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不断优化提升小区硬件,在完成基础类设施改造基础上,结合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实际条件,释放更多停车空间,同时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积极推进智慧化改造,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三)强化部门协同责任落实。加强应急、消防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好老旧小区的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街道社区落实无物业小区的管理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信用管理等级通报机制,通过公示违法人信息,与个人诚信体系挂钩等方式,形成一定震慑效应,提升综合治理力度。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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