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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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7-19 15:3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朱羽代表: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兑现工作的建议》(第1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部署,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2018年,制发《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启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2019年制发《2019—2021年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2020年,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发《眉山市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两年计划(2020—2021年)的指导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动电梯增设工作,专门编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优化了电梯增设的工作流程和资料报备。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了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参加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进行及时协调。2022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经验和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流程和服务,创新增加针对失能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抚政策,文件更具科学性、操作性。

2018年以来,全市既有住宅共增设电梯467台,其中东坡区122台、彭山区44台、仁寿县171台、洪雅县84台、丹棱县30台、青神县16台。今年我市目标任务为100台,截至5月底,已开工88台,开工率88%。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充分发挥电梯增设的统筹推进作用,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压实各方责任,优化相关措施,把电梯增设这一民生实事做实做好。

   (一)加大宣传,争取支持。通过网络媒介、传统媒体加大电梯增设的政策宣传,将电梯增设的政策文件、服务手册、办理流程等发放到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业主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小区业主的知晓率、支持率。

   (二)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一窗式”受理、审批、办结,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审批便捷、服务更优、效率更高。

   (三)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尊重业主意愿,明确责任主体,先在条件成熟、居住老年人比例较高、增设电梯愿望强烈、资金筹措顺利的小区楼栋先行推进。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带动其他小区的电梯增设,逐步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群众居住品质。

   (四)搭好平台,协调服务。将电梯增设作为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组织指导街道、社区搭建好电梯增设中业主之间的对话沟通平台,通过“两调一诉”等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运用队伍专业技能、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小区业主在方案制定、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全程帮助解决增设电梯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五)政府支持,落实补助。督促各县(区)政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电梯增设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每台上级补助资金不足15万元的,由相关县(区)财政补足15万元。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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