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勤代表:
《关于应对人口出生率下降的几点建议》(第125号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基层实际,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对人口出生率下降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纳入《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推进托幼试点”“抓好‘一老一小’工作”分别纳入市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重点推进,连续2年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定民生项目。以《眉山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揽,配套制定《眉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构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体系。
(二)落实计生便民措施。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生育措施。进一步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取消再生育审批,优化“网上+现场”登记、“省内+跨省”通办等生育登记制度。加强产休假政策宣传,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产假、生育假、育儿假及男方护理假等制度,为家庭养育创造条件。全市9个交通枢纽、5个商业中心、23个综合性医疗机构、7个旅游景区,打造了标准化母婴室。
(三)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落户眉山,并于2022年12月19日揭牌开诊。市妇幼保健院、东坡区妇幼保健院、仁寿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2022年筛查4.95万人。加强市、县(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成功转诊救治高危孕产妇10人、新生儿7人。设立市级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9.29 %、听力筛查率96.65 %。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检率96.5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8.44%。
(四)强化生育支持。将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将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报销,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将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即提又贷”。仁寿县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购置新建商品住宅、车库、商业用房时给予财政补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全市新(续)建公办学校29所,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19所。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建红娘+亲恋指导员队伍,每年分别开展10场线上线下交友活动,累计开展“亲恋眉州”交友活动18场。
(五)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2年,全市建成托育服务设施34个,新增托位3150个。通过国有企业与民营机构合作运营托育机构4家,打造幼儿园托班示范点17家,由妇幼保健院运营托育机构4家,全市备案托育机构达36家。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2022年认定普惠托育机构44家、普惠托位2990个。2023年3月,眉山市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相关经验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利用节假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婚恋新风尚、婚俗优秀文化宣传教育,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二)落实住房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相关部门出台住房购买支持政策,落实公积金住房支持政策,实行“认贷不认房”,提高贷款额度。
(三)落实医保支持政策。落实三孩生育费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待遇和足额支付生育津贴政策,帮助家庭降低生育成本。积极争取将生育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帮助企业降低因职工生育带来的用工成本增加。
(四)推进普惠托育发展。持续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认定,落实补助政策,帮助托育机构降低运营成本,降低家庭送托支出。加大托育服务宣传,提升家庭送托意愿。
(五)制定支持政策。开展育龄群众生育意愿及需求调查,结合眉山实际,对标群众需求,细化管理措施,制定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部门将优化生育政策融入本部门相关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