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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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6-25 15:12   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第1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提案中提及的监管建议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准入审查机制,建立食品质量准入标准化。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我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认真执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及相关细则落地落实,规范许可流程,严格现场核查。2023年,对全市7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审查。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控。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食品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落实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二是强化重点监管。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加强对米面油、肉蛋奶等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重要节假日期间加重监管频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食品安全。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23”“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昆仑2023”专项行动等执法行动,突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756件,罚没款9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4件。

(三)增加快检点、站。一是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督促县(区)局对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三小”食品进行抽检,按照四级分工,每月有序安排抽检任务,并进行科学调度和对账,及时掌握抽检进度和数据质量。2023年,全市已累计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242批次。二是加强快检点建设。正在全域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拟对全市147家农贸市场分级分类实施快检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实现快检工作全覆盖。

(四)实施黑名单曝光机制。一是推行“差异化”监管。2023年,对507家餐饮企业、263家食品生产企业、3379家食品销售企业实施ABCD四级差异化监管,并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差、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逐步实现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治共享共治。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的管理和运用,与相关部门互通共享企业信用公示信息,取消失信企业或企业负责人评先评优、财政支持等资格。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2023年,通过发布“铁拳行动2023典型案例”“春雷行动2023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了仁寿县某粮油超市经营门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洪雅县某火锅店涉嫌经营掺杂掺假肥牛卷案等违法典型案例,形成舆论震慑。

(五)加强食品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通过“眉山市场监管”抖音号发布食品安全视频7条,其中千禾味业、幺麻子、齐通小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说系列视频收获点赞量上千、浏览量上万的关注。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日常监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秉持“普法即监管,监管即普法”理念,将食品安全普法教育纳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将普法宣传融入每一次执法监管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以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为抓手,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编制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治理报告、每月调度纪要”三本台账。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大力开展酱腌菜、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品质提升行动。强化连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等级评定,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能力提升。深化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制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助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处未经备案登记、违规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对恶意制假售假、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实施最严厉的处罚。积极推进信用惩戒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的管理。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加强食品安全“五进”“你点我检”“消费体验”等活动,通过网络、标语、短信、微信、微博、抖音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工作。在企业、商场、餐馆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点),制作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以及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履职尽责,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赵耀;联系电话:1389031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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