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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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6-19 16:36   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王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第17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场镇基础设施、场镇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我们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集市贸易现状

农村场镇集市贸易(赶集、赶场)是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民间习俗,是指农村场镇周边的群众按一定周期集中到场镇进行交易、采购、交换,是满足农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活动。我市共有上百个农村场镇定期进行集市贸易,或多或少都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街道)、管理水平差(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混乱)、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沿国道省道等公路的“马路市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

1983年7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已废止)制定了《四川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农村集市的场期,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城乡集市场地,由各地人民政府纳入城镇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本着有利于商品流通、方便群众购销和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设置。”虽然该文件已废止,但长期以来,各地农村场镇集市贸易的时间、地点一直由属地政府确定。

二、部门协同推进农村场镇集市贸易综合治理

(一)提升农村场镇农贸市场建设。

商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共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2022年市政府印发了《眉山市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从2022年起,由商务部门牵头,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通过《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提升改造一批老旧农贸市场的软硬件,新建一批标准化市场,解决摊贩和经营主体“想进去”和“进得去”的问题,尽力为规范占道经营和取缔以街为市的现象创造条件。《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2022年全市已完成33个城乡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并投入运营。其中城区9个,乡镇24个,总投资10118.7万元。达标提升后的农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管理进一步提升,秩序更加良好,环境更加整洁,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3年,全市计划投入10660万元对60个农贸市场(城区18个、乡镇42个)进行升级改造。

(二)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加强农村场镇食品安全监管。在全市农贸市场设置了兼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制度。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突出散装白酒、保健食品、桶装水、速冻食品、腌腊制品等重点品种,以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专区专柜、经营过程控制、贮存管理、“山寨”食品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行动。在青神县高台镇开展了全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试点,创新“139”工作方法,依靠群众守护农村市场,提升质量助力乡村振兴。“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是指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群众主体的监管模式。其中政府主导是基础,通过县、乡镇、村社三级基层治理组织,集中行政资源,构建立体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把市场监管延伸到村社一级;部门主抓是关键,县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齐抓共管,对农村市场实施综合监管,让质量安全大家保障;群众主体是根本,通过激发主体意识,让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市场监管,从单纯的“消费者”升级为“裁判员”和“维权者”,从根本上提升监管的自觉性、深入性、普及性,切实提升监管效能。2022年7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负责人来眉山调研,为试点镇授牌,表扬眉山试点有理念、有创新、有特色,特别是政府主导的试点模式、建立质量安全守护员队伍和商店评价公示体系等创新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并把眉山定为直接联系点。市场监管部门还为乡镇集贸市场统一配置了公平秤,为消费者提供免费计量称重服务,不定期开展计量器具检测。

(三)提高农村场镇管理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的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加强管控,合理规划农村场镇摆摊区域。一是采用教育劝导的方式,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二是主动联系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按照控制规模、限时定点的要求,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层次选择合适位置扩容增设便民摊点,加强规范管理,让“居无定所”的流动商贩“安家”;三是采取“广范围覆盖、全方位巡查、无缝隙监管”的方式,每天对农贸市场周边进行经常性、不间断、高密度、常态化的执法巡查,及时对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进行规范,对不听劝阻者依法实施查处,确保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畅通、秩序良好。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桶满即清。当生活垃圾较多时,临时调配车辆进行收集转运工作,保证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户外广告、招牌中出现错别字的,及时联系商家对户外广告进行改正,同时告知商家,户外广告、招牌要按程序审批,规范设置。

(四)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属地政府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和“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模式,不断完善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确保全市域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常态开展“五清两改一提升”(清理生活垃圾、清洁厕屋便池、清洁水源水体、清理畜禽粪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改变影响农村环境不良习惯,提升村容村貌)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道路沿线、村庄公共区域,农户房前屋后为重点,强力推进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围、乱贴乱画等乱象治理,推动村庄清洁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净化村庄空间。

(五)确保落实属地责任。

各农村集市贸易场镇所在地政府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抓好场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同时,还要会同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在公路(国道、省道)沿路摆摊设点,确保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

们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呼声,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提升效能,不断提升我市农村集市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等管理水平,为农村群众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朱鹏;联系电话:18228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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