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6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主要分为简易流程和一般流程,符合简易流程的,即时办结;符合一般流程的,相关资料会流转至后台部门,逐户开展核实处理。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要求,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要求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针对应申报未申报这一问题,自2022年起,四川税务部门和四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联合机制,依托税务部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系统和新搭建的交互系统等,通过全省范围内的数据交互、比对,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开展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查验,通过依法落实先税后证,从源头上杜绝这一现象。
关于纳税宣传精度不够的问题。今后我局会加强宣传的针对性,根据股权转让的特点,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等部门作用,通过组织中介机构专项宣传,特定窗口专项宣传,企业管理群不定期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辅导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工作,强化后续管理和纳税服务。
关于办理便捷性的问题。自2022年5月起,已实现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全程线上办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客户端办理申报纳税,按要求线上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等,申报结果通过线上反馈给扣缴义务人,完成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后可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也可以选择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纳税。
关于部门协作的问题。目前,对外我局已经与工商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了两部门信息传递渠道,开展税收共治,落实精准监管。对内,不断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内部协作,强化精细服务,及时解答纳税人政策疑问,及时化解纳税人涉税风险,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建设水平,提升税收管理员的征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申报缴税服务,切实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