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回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06-19 16:31   市税务局 审核人:

夏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建议》(第5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完善法律建设,细化制度指引”。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保费改革的决策部署,税务作为征收部门主要负责社保费征缴,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建言献策。二是配合人社、医保建立健全与其相配套的本地化制度文件,为依法依规征收管理社会保险费提供制度保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有关部门已开始推动及时清理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有机融入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管法制体系。三是将根据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管操作规程、指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引。

二、针对建议“推进信息共享,强化‘以数治费’”。一是市级相关部门正按照省级部门安排,建立健全税务、财政、人社、人民银行和医保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统一数据交互标准,持续扩大部门信息共享范围,保障必要涉费信息获取。二是健全跨部门协同运维机制,组建信息系统运维团队,开展联合运维,实时跟踪进度,共同排查处理。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还将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社会保险费数据质量标准、采集校验规则,从源头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大数据治理力度,定期开展参保登记数据、缴费数据分析比对并及时核实修改,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三是税务部门将运用成熟可靠的国产云技术,通过新建新一代“金税四期”税务信息系统,利用税务信创云平台、税收数字能力开放平台、数据支撑服务平台、智税引擎等推动信息共享。

三、针对建议“深化协同共治,组建大征收格局”。一是市级税务、财政、人社、人民银行和医保等部门将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健全完善并深化运用业务协同和信息系统联合运维等社会保险费划转以来的跨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总结、运用既往合作经验,通过联席会、联合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深化合作成效。二是协同做好参保扩面、预算编制、会统核算、社保缴费、欠费催缴、缴费检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破产清算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作,推动工作联动,推行业务联办,开展联合执法,推动相关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形成改革合力。

四、针对建议“畅通投诉渠道,探索集中账号管理”。一是市级各部门将探索12345、12366、12333和12393便民热线的业务衔接和协同联动,确保社会保险费咨询答复统一、权威和高效;推进咨询热线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扩大咨询互转范围,逐步提供7×24小时和一线通答服务,定期收集上报社保缴费热点咨询、投诉问题,实现咨询、投诉信息在税务、人社、医保系统内自动流转。二是依托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应用,推进以数治费、以数促管。推进法人信息“一户式”、自然人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实现税费数据互联互通,开展税费数据联动分析和综合应用,提高税费协同管理水平,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治理。三是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规范数据查询和留痕管理,依法保护缴费人的信息安全。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2023613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