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丹棱县转移支付支持的建议》(第1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上加大对丹棱县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尤其是针对债务还本付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
自2014年7月起,丹棱县纳入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范围,财政审计、项目申报、用地报批等权限全部为省级直管。市级未分享丹棱县税收收入及基金收入,对丹棱县支出方式和支持能力有限。
2022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上争取工作,指导督促丹棱县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协助进行项目申报,全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56亿元、增幅26.48%,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16亿元、增幅12.17%。同时,近三年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69亿元,支持丹棱县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结合丹棱工作实际,适度安排资金支持丹棱县发展,并大力指导丹棱县项目包装,积极向中省推介符合国省政策投向、建设规模适当、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争取更多上级支持。
二、关于帮助丹棱向上呼吁增设“人口小县财力专项补助”,适当支持人口小县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财力资金。
市财政局将加大对上对接力度,协同丹棱县积极向上级反应情况,呼吁增设“人口小县专项补助”。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莅眉考察调研时,根据情况将丹棱县纳入调研行程安排,使上级领导更加了解丹棱情况,适时给予更大支持。
(联系人:颜烨;联系电话:18428307087)
眉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