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市人大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蔡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天燃气进村入户的建议》(第2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天然气“进村入户”相关规定
(一)国家层面。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释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同时为保障天然气安全,国家明确农村发展天然气的重点是新农村聚集点和城镇市政燃气管道覆盖的农村区域。
(二)省级层面。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分步骤、有计划的推进乡镇燃气管网建设;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据已划定的燃气经营范围对具备供气条件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实施管道供气。县级以上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
综上,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以县级政府燃气管理部门为主体开展相关工作。
二、仁寿县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有关情况
(一)实施主体。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燃气工程建设的意见》(仁府发〔2012〕27号)文件精神,仁寿县天然气“进村入户”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负责。按照《仁寿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燃气“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仁府办函〔2017〕61号)要求,仁寿县正有序推进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实施。
(二)实施流程。一是村社提出申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属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二是村社将申请提交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三是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收到申请后,上报至仁寿县经信局;四是仁寿县经信局根据村社的申请及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发展规划实际情况,确定村社发展项目(民生票决项目);五是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批准的“进村入户”项目,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六是通过勘察,根据现有的管网布局,与镇、村社共同锁定安装范围;七是村社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讲燃气“进村入户”的相关政策,并进行摸排,统计安装户数;八是规划锁定范围内安装户数达到80%及以上,启动该工程;九是根据仁寿县《关于推进燃气“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仁府办函〔2017〕61号)文件相关精神,工程项目所在村社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工程涉及的青苗补偿由所在村社自行承担。
(三)目前进度。截至2021年12月,仁寿县所有乡镇场镇建成区已全部安装通上天然气,累计完成12个乡镇中具备供气条件的46个行政村(社区)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发展农村天然气用户10616户。2022年已完成3个行政村(社区)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发展用户323户,正有序推进其他村“进村入户”工程,预计2022年发展农村用户1720户。
三、天然气“进村入户”存在的困难
(一)建设安装工程成本较高。因农村地区多为山丘,人员分散居住,距离场镇较远,燃气管道建设较长,材质使用要求较高等原因,仁寿县“进村入户”建设安装工程平均每户安装约需6800元(不含燃气具、青苗费等费用),故适宜相对聚集的村社,对于零星农村用户成本更高,且农村用户能源方式多元,外出务工较多,实际户均用气量小(100立方米左右/年/户),远超使用液化石油气成本。
(二)施工协调难度较大。部分村社在“进村入户”项目开工前未做好村社居民宣传告知和沟通协调工作,导致项目开工后可能因管道走线侵占农田、青苗补偿等问题引发相关村社居民不满,产生纠纷而停工延期,影响工程实施。
(三)燃气安全隐患较多。一是农村用户多为留守老人和小孩,燃气具产品质量不高,安全知识掌握不牢,安全用气意识不强。二是农村管道距离太长,环境条件较复杂,人员损坏占压燃气管道风险较大,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巡检维护难度大,发生安全隐患不易及时发现和到位抢险,安全管控风险较大。三是农村用户外出务工较多,私拉乱接现象突出,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难度较大,不易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市级燃气管理部门指导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燃气管理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农村燃气发展。二是市级燃气管理部门指导县(区)政府对不具备供气条件的农村,鼓励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用气需求。三是市级燃气管理部门指导县(区)政府加强燃气管理规定、报装流程以及安全用气等方面宣传。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