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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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9-06 14:21   市医疗保障局 审核人:
[字号: ]

佘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医保工作的建议》(第10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市医保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的指导力度,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逐步将智慧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和“救命钱”。同时要将服务融入监管,建立轻微违规行为的容错纠错机制,坚决从严惩治恶意的骗保行为。

二是在“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开通针对医药机构的“互动交流”和“投诉举报”栏目,进一步畅通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渠道,搭建了一个快速高效的互动交流平台,让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和诉求能够直达医保部门相应业务科室(股室)。

三是建立定期搜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培训指导力度,加快定点医疗机构适应医保支付方式等多项改革的进程,在学懂和吃透医保政策的基础上,找到医院阳光收入和健康发展的新路径。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业务咨询的“首问负责制”,建设统一的医保问答知识库,让医院的咨询和答复能够“一站式”完成办理,彻底解决当前医保业务咨询中“推磨转圈”的现状。

非常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仍关心和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贞言;联系电话:028-3868733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第 号关于 的提案

建议人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反馈意见方式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办理态度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办理情况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是否公开

公开( ) 不公开( )

年 月 日





注: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时附此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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