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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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8-22 16:59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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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后续维护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各级历来重视“路灯照明”工程后期维护问题。民生工程“三分建、七分管”。从2019年“路灯照明”工程实施以来,市人大和市政府相关领导均重视路灯后期管护问题,在历次调研督导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要从管护主体、管护经费、日常监管、氛围营造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切实做好路灯维护运行,确保工程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照国家及行业新技术新标准,形成《眉山市村镇、乡村聚居点路灯安装及验收标准》,尤其对路灯质量和质保期限作出严格规定,为后期维护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二、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已明确路灯管护主体。天府新区、东坡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指定项目实施村为后期管护主体,彭山区由镇(街道)为管护主体,仁寿县由采悦文旅公司为管护主体。各地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管护机制。以东坡区为例,路灯验收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移交给乡镇,乡镇再指定路灯所在村为后期管护主体,成立村级监督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路灯日常管护工作,定期巡查,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修。维修经费方面,质保期内由厂家负责,质保期外由村公经费或集体经济支出。

三、纳入日常督导调研内容加强后期维护运行监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公室将路灯后期维护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督导调研重要内容。凡是调研村庄安装了路灯的,均通过现场查看和询问当地群众的方式,看路灯有无损害,问路灯是否正常运行,有问题的及时将信息反馈相关县(区)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发《农村人居环境随手拍》小程序时,也一并将路灯维护运行情况纳入随手拍范围。如果村里的路灯坏了没有及时得到维修,群众可以通过这个小程序将坏了的路灯拍照上传,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收到的信息督促县(区)及时整改回复。5月,全市集中开展了一次2019年以来“路灯照明”工程“回头看”,共检查路灯17530组,查出问题路灯318组。6月,318组问题路灯已全部检修完毕,实现正常运行。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关于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后续维护的建议

建议人

陈利群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徐建平13990367205

反馈意见方式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办理态度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办理情况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是否公开

公开( ) 不公开( )

年 月 日





注: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时附此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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