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洪宁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仁寿县合理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同步下发了《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5月18日,自然资源厅印发《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四川省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7月19日,全省召开“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会,明确了划定的具体操作要求。
一、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规则明确“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反向约束与正向约束相结合;设置扩展系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城划定规则中对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限制最大制约为正面约束,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远超国家标准的城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般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以内,其他城市一般为1.3倍。由此可见,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倍数控制的前置条件,人口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绝对联系,不能简单按照人口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计算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目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正由“重发展”向“重底线”,“争增量”向“挖存量”转变,土地利用由“粗放浪费”向“节约集约”转变,因此,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应按照优化存量用好增量激活流量的多元方式提质增效保民生促发展,用地布局应体现集约节约、高效用地的要求,不能一味贪大求全、盲目追求用地扩张。在此背景下,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按照:确保重点区域、适当控制非重点区域;明确优先序,协调毗邻地区发展;集约节约高效用地的要求进行。为奋力推进我市“三市一城”建设,支持仁寿县城市发展,通过统筹全市资源要素,空间重点向仁寿县工业园区、金三角等区域倾斜。在5月24日提交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仁寿县城镇开发边界占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比例超全市划定比例,在全市总规模平衡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仁寿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
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要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规则明确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要求,不再新认定可调整地类,对原有可调整地类图斑,实地现状已恢复为耕地的,直接按耕地调查。对原有可调整地类图斑,实际仍可恢复为耕地的,继续保留可调整地类属性,并根据实地状况,标注“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属性。因此,标注“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属性的,实地现状不是耕地,按照规则要求,不属于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范畴,也不满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不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不计入90%的比例,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须严格按照部省印发的相关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