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工程项目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已明确继续实施“路灯照明”工程。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投票表决,确定市政府2022年度重点实施民生实事项目10项。其中:实施乡镇场镇、农村“路灯照明”工程7000组,就是10项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计划投资140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在2022年内全面完成。
二、“十四五”已明确持续实施“路灯照明”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分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照明亮化”要求,2月24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眉山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眉市委农领2022〔1〕号),明确“持续实施农村路灯照明工程,每年安装农村路灯4000组以上。”“2025年全市100%的行政村主要节点场所实现路灯照明”。
三、2022年“路灯照明”工程已顺利实施。根据天府新区、各县(区)数据统计,2022年全市“路灯照明”工程计划在55个镇(乡、街道)141个村(社区)安装路灯8340组。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投资830.64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2929组,完成计划投资1400万元的59.3%,完成目标任务7000组的41.8%。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13990367205)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关于继续实施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工程项目的建议 |
建议人 |
张霞 |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
市农业农村局 徐建平13990367205 |
反馈意见方式 |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
办理态度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办理情况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 ) |
对 办 理 结 果 的 具 体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