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坡区东坡湖广场地下停车场重新改造扩建的建议》(第7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场基本情况
东坡湖广场地下停车场位于东坡大道南四段,于2001年由眉山多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修建,2003年建成,地下停车场面积约2000㎡,车位约50个。因地下停车场修建的实际出资人为刘志友,其个人拥有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沟通协调情况
5月上旬,我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到东坡湖广场地下停车场实地察看,并与其刘志友进行了沟通,其表示停车场经营成本高,在运营中无法实现盈利,加之配套设施老旧,无意对停车场进行更新完善,建议政府以建设成本价收购其地下停车场。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引导刘志友完善地下停车场配套设施,优化经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有效缓解东坡湖广场停车难的问题。同时,对于刘志友提出的政府收购建议,我局将协调有意愿的国有平台公司与其洽谈。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周雄;联系电话:1862891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