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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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7-12 17: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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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牛皮癣、小广告整治执法力度的建议》(第1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乱张贴行为建议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容股主管,片区协作,清扫保洁公司具体负责的运作模式,对城区公共场所的非法小广告进行管理和清除。截至目前,今年自行或督促清扫保洁公司共清除非法小广告800余份(张),查处非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2起,行政处罚2人;查处在公共区域用油墨非法印制小广告的行为2起,行政拘留2人,有效形成了震慑作用,维护了良好的市容环境。

眉山主城区由社区组织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牛皮癣(小广告),及时组织清理。城市管理部门督促商户按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清理门前小广告。公安部门对张贴、涂写、刻画各类小广告的行为构成损毁公私财物的,对利用小广告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坚持疏导管理,搭建发布平台和渠道建议

一是完善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建立城市管理互动微信群,落实专人负责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等平台问题的交办,扩展城市管理信息线索来源的渠道,对涉及非法小广告的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处置。

二是完善查处机制。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动,形成部门打击协助机制,对查获的非法张贴、印制、发放小广告和涉嫌虚假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由相关部门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是搭建发布平台。眉山主城区各街道、社区在部分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内设置小广告张贴栏,方便市民群众张贴启事、发布信息,同时也进一步遏制了主城区内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关于“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议

利用法制宣传日、赶集日、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案例讲解和利用媒体平台发布倡议书等方式对市民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主动性,形成对非法小广告群防群治的局面,让乱贴乱画、乱涂乱挂等行为无生存空间,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容貌。

除新媒体外,为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招工、租赁、水电维修等民生服务性广告信息的宣传张贴问题,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人流、张贴习惯和市政设施情况等,在中心城区的学校、农贸市场、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利用墙体规范设立公共信息栏十余个,确立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有效解决了群众广告信息的宣传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针对非法小广告治理的宣传力度,做好日常的巡查和清理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对非法小广告的常态化治理。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6日  

(联系人:彭毅;联系电话:139903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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