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74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积极整改,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按照《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改造责任,强力高效推进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已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2次、部门协调会3次。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将老旧小区改造各项流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改造小区居民的解释工作,引导居民积极支持和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5月底,印发《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导则》等宣传资料2000余册。
(三)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旁站、巡视、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理要求。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东坡区自查发现问题 94个,71个问题已经得到整改落实,2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进一步强化小区后续管理。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23个,开展支部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基层党组织459个。创新老旧小区管理模式,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解决物业服务规范化问题。建立老旧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和续筹机制,持续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成果。
截至5月底,纳入省政府考核的364个小区已开工204个,开工率56.04%;完工1个,完工率0.27%,完成投资4833万元。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充分征求民意,坚持“一区一策”,最大限度实现群众愿望。项目实施前会同社区工作人员、设计单位到小区宣传动员,对于小区改不改、怎么改,充分征集群众改造意见。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部门再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历史沿革、文化背景,明确功能分区,改造提升小区管网、美化外墙立面、平整路面、绿化亮化,增设停车场、增设文化体育配套设施、智慧安防建设等,确保“一小区一方案”。
(二)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程序,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监督。启动改造之前摸清小区基础数据、人口构成、资产资源、改造意愿等;50户以下的小区群众同意改造率不低于75%、50户以上的小区群众同意改造率不低于80%方能启动改造。业主签订《老旧小区改造业主承诺书》,报社区同意后,由居民自治组织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改造申请。改造方案经反复征求意见、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和科学评审后实施。在改造过程中,调动居民参与热情,将居民义务监督员吸纳进质量监督员,实时监督施工质量,施工单位随时接受监督,随时纠正问题。
(三)开展抽查督查,确保质量安全。每年组织精兵强将采取随机抽查已建在建项目、现场查阅改造项目资料等形式,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每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活动,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住建局备查,市住建局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专家对全市老旧小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抽查,确保您的建议意见落地落实。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邓德伟;联系电话:1809006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