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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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2 16:1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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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幼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7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印发了《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了《眉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导则》,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改造内容、标准、后期管理等,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20—2025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26个,5977栋、1179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09336户,计划总投资41.6亿元。

20202021年,全市开工老旧小区1161个、2800栋、43277户、465万平米;已完工老旧小区1048个、2562栋、42334户、428万平米,完成投资17亿元。

2022年,我市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720个、1879栋、37272户、409.68万平米,计划投资6亿元;截至4月底,已开工180个、465栋、9400户、96万平米,完成投资0.4亿元。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改造合力。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市委、市政府20件民生实事和政府工作报告10件大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2次深入县(区)调研,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对上衔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全市共争取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7亿元。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征求民意。项目实施前汇同设计、社区工作人员到小区宣传动员,对于小区改不改、怎么改,充分征集群众改造意见。根据群众意见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小区公示后再次收集群众意见,最终形成改造方案,提高群众共建共管积极性。

(三)积极改革创新,破解痛点难点。以国有企业为主承担改造任务,协调水、电、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实行管网改造多网合一,与整体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全省率先推行电力和通信设施改造经费分担模式,经费由地方和企业各承担50%。动员燃气、供水企业给予住户经费下浮20%的优惠,同步推进户内设施改造提升。

(四)开展抽查督查,确保质量安全。2021年开始,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每年组织精兵强将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已建在建项目、现场查阅改造项目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向区县住建部门书面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抄报县政府。同时,每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活动,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查,市住建局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专家对全市老旧小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抽查。

(五)探索精细管理,提升治理质效。各地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措施,青神县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彭山区按照化零为整、组团连片思路,将地域相邻、情况相似的小区连片打包给一家口碑好、信誉高的物业公司管理,实现从社区托管企业接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各县(区)统筹安排任务、合理确定改造时序。强化设计引领,立足实际,精准施策,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前提下,努力提升老旧小区特色、亮点。力争2025年前全面完成全市2326个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各县(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旁站、巡视、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管理要求。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小区后续管理。指导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自治中的引领作用,创新老旧小区管理模式。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解决物业服务规范化问题。建立老旧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和续筹机制,持续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成果。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2日  

(联系人:邓德伟联系电话:1809006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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