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文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眉山市增设公办幼儿园30所的建议》(第9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学前教育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人口的大量聚集,公办幼儿园不足、民办幼儿园收费高等问题日益显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要求: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国原则上达到50%。
目前,全市有幼儿园579所(公办园55所、民办园356所、附设园168所),在园幼儿8905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6416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8580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2.1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4.22%,达到国家要求。
二、所做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我市采取了系列举措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一)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近五年(2017-2021年),全市累计新建、改扩建投用公办幼儿园49所,总投资7.33亿元,新增学位13860个。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2016年的37.52%提高到2021年的52.12%,提高14.6个百分点。
(二)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川教〔2020〕1号)文件精神,分县(区)修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并认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重新认定工作。二是依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号)文件精神,按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对认定的普惠园补助到位。三是分县(区)认定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从2016年的53.67%提高到2021年的84.22%,提高30.55个百分点。
(三)下发指导性文件。2016年4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6〕13号),提出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目标、原则、任务等。2020年8月,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的通知》(眉教体函〔2020〕136号),在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及运行管理、编制管理、用人管理及提高公办幼儿园队伍素质、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指导各县(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四)调整优化幼儿园布局。结合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就近原则优化幼儿园布局。“十四五”期间,全市拟撤并幼儿园158所,其中独立园93所、附设园65所;拟新建(新设)幼儿园76所,其中独立园67所、附设园9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眉山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配齐补足新建幼儿园教师、提升乡镇公办园办园水平、大力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满足城市化进程和人口生育政策需要。其中,十四五期间拟新建(新设)幼儿园76所,目前已建成投用32所,2022年秋季学期还将建成投用8所,2023-2025年期间还将新建36所,可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学辉;联系电话:1598434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