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在县(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积极对上争取,先后投入资金14.37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新建和整治渠道3118.05公里,整治山坪塘2581口,新建蓄水池2900口,新建田间道涵管7273米,整治石河堰230处、整治提灌站630处,完成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1.55万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2.18万亩。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一、关于“建立多元化投资制度”的建议
(一)积极对上争取。继续积极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维修养护、现代化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土地整理等项目的争取,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
(二)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各县(区)财政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重点用于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着力打通农业生产“最后一公里”。
(三)多渠道投入资金。一是即将出台的《眉山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交易办法(试行)》有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进入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鼓励其他个人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引入商业模式,有效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建议市财政设立3000~5000万元奖补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当年各县(区)财政安排资金总额的2%-3%重点对末级渠系建设进行奖补。
二、关于“加强现有设施管理和养护”的建议
(一)加强现有设施管护。一是持续抓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推广东坡区“物业化”管理、丹棱县“以大代小”以及“区域集中管护”等创新管理模式,计划2022年底全市280座小型水库全面实现“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管理,构建“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的运行管护新格局。二是持续加大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管理。在完成10个重点灌区145处渠首、4798处建筑物、1523.1公里骨干渠道划界工作基础上,有计划开展其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登记建档,埋桩定界,促使多数权属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为水利工程管理运行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以末级渠系等五小水利工程整治为切入点,加强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末级渠系等五小水利工程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开展,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村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民众的主观能动作用,实现双轮驱动,助力民生改善。
(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悬挂标语、发放知识读本、出动宣传车、召开座谈会,利用报社、电视台、电台和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进行宣传,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乡(镇)、村(社)科普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农田水利工作,对眉山市农村水利工作提供更多宝贵意见。
眉山市水利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唐露梅,联系电话:1575635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