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建东、黄志辉、毛家乙、王琪、高刘英、张容、曾乐琼、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开展的工作
一是着眼阵地全覆盖。在乡镇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各乡镇的N个建制村建设N个养老服务分中心,各村在居民小组或村民聚集点建设N个养老服务点。
二是着眼服务全覆盖。按照“低龄帮高龄、健康助失能”的思路,依托村老协组建服务队开展互助服务,为失能、高龄、困难老人服务。服务后的积分可存储,可兑换物资、服务。引进专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组织开展集中服务,把养老与党群活动、乡村治理、文化振兴结合起来。依托医护人员、老年教育者、水电技师等为老年人提供慢病管理、运用智能技术教育、水电安全检查等个性化服务。
三是着眼保障全覆盖。目前,全市建成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1个,分中心163个,服务点311个。
二、关于您提出的两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大对日间照料中心的投入,引进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印发《眉山市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在乡村组层面,各地至少选择1个乡镇试点,在试点乡镇建设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1个养老服务分中心(即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组或村民聚集点建设N个养老服务点,实现试点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运营。制定《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争取作为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加强人员培训,以市级养老人才实训基地为平台,对全市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人员600余人次。积极引进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形式,运营管理养老服务设施。
(二)关于“联合医疗、卫生、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养老方案”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18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为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考核。市委书记、市长及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22次,书面批示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9次。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与财政、卫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起草,以眉山市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眉山市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下发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补贴指导意见》《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及服务需求清单》《眉山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方案》4项配套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结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存在安全隐患、规模小的养老机构逐步依法依规关停撤并;选择有区位优势、设施较好的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一批确有需要、功能设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到2021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的床位不低于55%。
二是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机制。继续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吸引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以高龄、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三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培育为老服服务社会组织。开展符合《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要求的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人数。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村(居)委会等设置社工站或志愿服务岗位,建立养老服务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眉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史乙汗;联系电话:381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