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肖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第94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开展的工作
我市着力打造社区“综合体+”城市普惠养老模式,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一是加设施。在每个街道至少选择1个居民生活密集、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综合体,以综合体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小区,分散式布局若干个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综合体+”城市普惠养老网络体系,2019年以来,已建设综合体14个,养老服务站点48个,累计服务老人40万人次,收住老人3000余人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5万余人次。
二是加服务主体。吸引社会资本或民办养老机构进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体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对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运营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助,2019年以来,全市新增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81%。
三是加服务内容。除提供基本的全托、日托、棋牌娱乐、文娱教育等服务以外,还对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老人照护技能培训,同时,提供助洁、助医等便捷服务。全市还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让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仍然能够享受专业照护服务。
二、关于您提出“尝试试点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建议的回复
(一)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用房保障。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专用养老服务用房,且与开发项目“四同步”。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二是标准建设。综合体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与已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养老设施等综合设置的综合体,养老服务部分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养老服务站点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综合体和养老服务站点按实际功能,设置接待区、活动区、就餐区、辅具体验区等,环境布置温馨舒适,全区域设置无障碍化,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公开。
(二)着力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一是集中服务。对于失能失智等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可提供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康复训练等全方位、专业化的生活照护服务;对于有休闲娱乐需求的老人,可提供全托、日托、堂食、棋牌娱乐、文娱教育等服务。二是上门服务。对于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人,可借助智慧养老平台提供送餐、洗澡、理发、维修等上门服务;对有护理需求的老人家庭,可派专业的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等上门照护老人,提供“喘息服务”。三是延伸服务。将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老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床位适老化改造、居室无障碍环境改造;对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防老人噎食、摔倒、长褥疮等照护技能培训。
(三)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补贴指导意见》《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激励政策,确保“综合体+”模式健康长效运作。一是建设补贴。公建综合体新建、提升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万元、60万元;公建养老服务站点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点按10万元标准补助,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点按20万元标准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公办补助标准的50%执行。二是运营补贴。坚持“运营好补贴多,不运营不补贴”原则,制定《运营考核细则》,对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的运营规模、服务质量、服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类分档补助。三是人才补贴。对在市内各类养老机构从事管理或护理工作、与养老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给予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推广社区“综合体+”城市普惠养老模式。各县(区)至少选择1个街镇试点。在试点街镇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作为中心,在周边15分钟步行范围内建设N个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站点作为补充和延伸,提供全托、日托、居家上门、专业照护、文娱教育等普惠为老服务,完善城市“1+N”养老服务阵地。实现试点街镇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联合住建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按照《眉山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眉同城化发展机遇,积极与重庆、成都对接,建立养老融合发展机制,实施项目共建联营。大力引进养老服务知名企业、规模化连锁养老企业等,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创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发展示范市。
眉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史乙汗;联系电话:381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