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晓龙、王国康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床位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床位21851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8658张,民办养老床位占比40%,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38%。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2019年以来,坚持以规划破题,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指标硬性纳入《眉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指标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小区同步规划。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0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0932平方米。
(三)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出台《眉山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针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由政府按每户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需求;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补贴指导意见》,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村(社区)其他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给予3-100万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出台《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按职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进行补贴,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四)养老机构运营模式。
由龚村养护中心担任会长单位,市内运营水平较高的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担任副会长单位,其他养老机构积极参与成立了眉山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强化行业内的互相学习、提升和监督,达到好的更规范,差的赶上来的效果。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回复
(一)关于“超前谋划,科学布局”的建议。
一方面是做好规划布局。将推广“1+N+N”农村养老服务阵地和社区“综合体+”普惠养老模式写入养老“十四五”规划,对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综合监管、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在全市继续落实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同步”。另一方面是推进医养结合。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联合印发《眉山市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推动“两站合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医务室、村级卫生服务站,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签订服务协议,乡村医生定期在“两站”开展集中医疗服务。
(二)关于“强化政府搭台为前提、社会广泛参与为保障”的建议。
一是出台部分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行业,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给予房租、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优惠;闲置的社区用房、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用于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政府给予建设补贴。2019年以来,全市新增养老服务设施97个,其中交由社会力量运营79个,社会化运营率达到81%。全市培育了友情养老托护中心、乐开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天伦康养服务有限公司、9龄养老服务公司、子由颐养家园、德孝颐养家园、苏沈医养中心等9家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本土养老服务机构。
二是积极争取长期照护险试点,补充老年人由于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医院或养老机构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市场主体购买能力。截至目前,全省仅有成都市被纳入试点城市,我市仍在积极争取中。
三是医保大力支持养老,在全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将所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老年人在疾病终末期或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老年人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三)关于“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的建议。
2017年10月份,国务院已取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最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已没有护理员(护工)、养老护理员等工种。按照国家规定“职业资格目录外的工种一律不得进行许可或认定”的要求,不能对养老护理员实行准入制。为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市民政局一是出台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激励政策,引导养老护理员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护理水平。二是建立“3+N”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即3个市级养老人才实训示范基地和N个区县实训基地,2020年,共培训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人才1500余人次。
(四)关于“积极发扬公立医疗机构优势,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的建议。一是做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印发了《眉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民政、卫生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培训会,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以及转诊服务。目前,全市已成功签约93对,服务5600余人次。二是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争取省级资金250万元,支持东坡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增加养老服务床位,配置医养结合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争取省级资金50万元支持市中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眉山实际,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推进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为契机,按照民政厅《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高标准建设好养老服务综合体,融入党建、便民服务、基层治理、文化教育等工作,将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成为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二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符合《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要求的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人数。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村(居)委会等设置社工站或志愿服务岗位,建立养老服务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形成长效服务机制。三是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全面推行老年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老龄化。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解决长期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50%。
眉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 日
(联系人:史乙汗;联系电话:3816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