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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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9 14:3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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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幼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房屋改造的建议》(第7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推进,印发《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改造内容、标准、后期管理等,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全市老旧小区总体情况

经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共2369个,涉及楼栋5837栋,面积1138.37万平方米,居民105507户,改造预计总投资451173.48万元。

二、实施五年行动计划

为妥善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管网老化、停车难、管理难、隐患多等系列问题,拟制了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实行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统筹实施分类改造。力争五年内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提升改造完毕。

三、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我局制定了《眉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导则》,明确操作规程和改造标准。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督察室等上级部门做好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调研督办、督导工作,每月定期收集各区县项目进展情况,对推进好的项目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指导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实施物业服务提升工程。强化自治治理能力建设,将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的重要抓手,构建协商共治、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2020年已开工改造447个小区,目前已完工414个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14个,22507户,预计投资10亿元。截至20214月底,全市714个计划改造小区已开工190个,开工率27%;完工小区31个,完工率4.3%2021年年底前全市将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161个,占全部改造任务的49%

四、切实做好电梯加装

202073日,我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了《眉山市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两年计划(20202021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适老化改造进程,要重点推动和支持老年人口较多、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施行加装电梯的步改电项目,对有条件的小区积极引导居民加装电梯。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引导各县(区)政府对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统筹安排任务、合理确定改造时序。二是强化设计引领,立足实际,精准施策,严格实行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前提下,努力提升老旧小区特色、亮点。三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全过程的原则,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四是力争五年内全面完成全市2369个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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