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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人大四届七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9 10:34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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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眉农函〔2021〕56号 签发人:肖 巍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人大四届七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梅等代表:

您好!您及邓春兰等12名代表所提《关于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眉山市累计接受中央财政资金2706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641名。争取市、县(区)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培育“眉州田园名星”、“东坡农艺名师”等优秀新型职业农民120名。创新构建“423”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二、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做法

(一)教育培训方面。创新职业素养、生产技能、营销水平同步提升模式,培训县级职业农民11323人。采取“市内学习+省外考察”方式,培训市级农业职业经理人102人,先后到陕西、云南、重庆等地考察。选送216人到省农广校、四川农业大学等参加省级调训。组织108名优秀职业农民到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省外知名农业高校培训,12名优秀代表赴台湾考察现代农业发展。

(二)认定管理方面。制定《眉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累计认定职业农民1660人。整市推进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分级评定职业农民职称资格675人,其中,高级农技师18人、农技师201人、助理农技师(初级)347人、农技推广员109人。

(三)政策扶持方面。共支持604名职业农民创办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到位资金4350万元。稳慎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社保补贴政策,累计兑现社保补贴资金95.1万元。提请市政府命名25名“眉州田园名星”,发放人才奖励资金12.5万元。成立了全市高学历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联谊会,为全市高学历高素质农民搭建了一个信息互通,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

三、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问题

(一)培训监管存在较大难度。近年来,因机构改革撤销了农广校等一批市、县级公益性培训机构,眉山市每年社会性民办培训学校承担培训任务均在90%以上。为此,抓好民办培训学校教学质量监管,成为培训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但由于培训存在时间周期长、空间分布广、开课班次多、管理人员少等现实困难,仅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暗访等传统监管方式已无法满足需要。

(二)资格认定热情相对较低。新型职业农民申请资格认定积极性明显低于申报职称评定积极性,其原因主要是: 与认定挂钩的扶持政策目前仅有社保补贴,但每年数千元的补贴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来讲,期望值低,且有较多农民未购社保,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三)扶持力度大但指向性强。2019-2020年眉山市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到位资金总计4350万元,扶持力度较大但只能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建家庭农场,资金使用的方向上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其他类型,如金融、财税等领域的扶持制度尚未建立,扶持体系还有待健全。

四、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下步打算

(一)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培训提质增效。贯彻落实 2019 年农业农村部职业农民培育三年提质增效行动方针,推动培训工作导向由注重数量转变为数量、质量双提升,推动培训工作重心由 以培训者为中心转变为满足被培训者的有效需求为中心。

(二)建立科学体系,促进认定行而有效。探索建立科学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体系,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自身就业或创业需要,自愿申请认定或评定职称,加快培养一支乡村振兴持证人才队伍。

(三)协调部门参与,促进扶持取得实效。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的力度和广度往往限于其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须建立较高层次的培育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落实。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刘继红;联系电话:1389036900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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