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回首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8 16:4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字号: ]


 

席幼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路灯照明工程”实施两年来回头看的建议》(第2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灯照明工程”作为人大票决民生项目实施两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区)安装太阳能路灯9000余柱。项目实施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满足了群众夜间出行的需要,得到了群众积极拥护,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项目实施两年以来,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也有做得不足的地方。一是群众还有期盼,目前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数量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需要。二是技术标准把控不严,出现了光伏板安装朝向随意等问题,对技术标准没有严格执行,影响照明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总结经验,补齐短板。认真总结项目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查找不足,积极补齐短板,以利指导今年项目建设。

(二)完善标准,严格落实。对照国家及行业制造、安装技术标准,于今年初规范制发《眉山市村镇、乡村聚集点路灯安装及验收标准》,有效指导县(区)开展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等开展专项督导和技术指导,有力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达到惠民目的。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1414

(联系人:市路灯管理处张洪铭;联系电话:13890385009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