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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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8 15:3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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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主行道树种的相关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眉山城区主行道树种主要为香樟、桂花、银杏、黄葛树、小叶榕、天竺桂、三叶木、栾树等。新建市政道路已结合安全、照明等实际情况,相继选择既适宜眉山生长,又具有眉山特色的银杏、小叶香樟、小叶桢楠、蓝花楹等优良行道树种。

眉州大道等主干道上的巨桉和雪松是建市初期财力薄弱情况下栽植,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承载着大部分眉山人的记忆。为更好地适应眉山的快速发展,我局已开展多方论证,逐步优化提升巨桉等品质较低的行道树。目前,正在进行的眉山城区主干道文化与生态廊道项目规划设计中,将考虑选取一些树形良好、适宜眉山生长、且具眉山特色的园林树种逐步优化眉州大道绿化景观。实施过程中,将做好原有树木保护及再利用,植物配置主要以疏朗通透、显山露水、特色鲜明、四季有景”为原则,采用“点彩、疏绿、增花、修林、敞城、留荫”打造手法,科学合理搭配常绿与落叶乔木,色叶与开花植物,构建大气美观、舒朗通透的诗意景观大道。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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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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