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宏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心城区太和大道交通进行优化设置的建议》(第118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组织专人对太和大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太和大道基本情况
太和大道已于2020年9月,连接眉山东坡区和彭山彭祖大道南端,其中起点在东坡大道与科工园三路交叉口处(亦即103省道与东坡大道交叉口位置);终点止于彭山区彭祖大道南段与凤鸣大道(即103省道彭山段)交叉口;路段全长约9.66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80M,双向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全路段共有指路牌19个,路牌名19个,信号灯9组,人行道信号灯56个,计时显示器52个,禁令、掉头等标志63个,人行横道标志37个,注意合流标志19个,非机动车道组合标志19个,窄路标志12个,车道指示标志10个,限速标志15个,中央分隔栏杆7047米,机非隔离栏杆2844米,电警抓拍26套。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设施优化完善。
太和大道由于连接高速,太和大道全段禁止货车通行。4月,交警部门组织专人负责对太和大道所有路口进行逐一、全面排查,摸清路口总数、信号灯总数以及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等重要标志标线以及主干道指路标志总数。6月,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太和镇政府,对交通事故重点隐患路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太和大道与G245线十字路口、太和大道三江村路口等隐患点,增设了反光标识和隔离护栏。
(二)限速调整。
针对您提出的适当提高太和大道限速标准的建议,组织秩序、事故民警,对太和大道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得出结论,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将太和大道小型车辆限速标准提高至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仍保持60公里/小时限速标准。一是太和大道作为城市快速通道,货车、小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通行量约7000辆,其中货车日通行量约2000台次,主要为太和大道通往科工园三路货车线路,尤其是周围到处都是工厂,骑电瓶车、摩托车上班居多,出行量极大,若提高限速标准,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货车载货重且速度慢,不适合在太和大道行驶,且目前货车通行有国道245线,因此太和大道仍维持货车限行措施。三是因沿线村民骑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步行等横过马路较多,从交通安全角度暂不考虑预留路口红绿灯设置成黄闪。
(三)货车是否允许通行。
1.问卷调查
针对货车是否通行问题面向全社会开展问卷调查。为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公安交警支队从5月25日开始,通过网络调查、发放问卷等方式,专题针对太和大道货车通行问题进行调查。东坡区发放问卷调查268份,其中230人不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8人、村民95人、货车驾驶员101人、其他6人);38人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4人、村民5人、货车驾驶人2人、其他7人)。彭山区发放问卷调查299份,其中297人不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8人、公务员10人、货车驾驶人23人、村民129人、其他107人);2人赞成货车通行(村民2人)。网上问卷调查共446人参与,其中342人不赞成货车通行,104人赞成货车通行。据统计,共1013人参与此次问卷调查,其中869人不赞成太和大道货车通行、占85.8%,144人赞成太和大道货车通行、占14.2%。结合交通管理实际和广大群众意见,根据您提出太和大道允许全程货车通行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对太和大道货车通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允许货车全程通行的建议暂未实施。
2.货车通行需求
太和大道沿线暂无单位、企业货车直接通行的刚性需求。
3.与太和大道平行的G245线是连接眉山与彭山的主干道,其功能为满足货运及其他通勤需要,出于事故预防的考虑,对太和大道与G245线实施货车分道行驶,有利于交通安全。
4.太和大道功能定位。太和大道作为衔接眉山主城区与彭山城区的城市景观大道,承载着展示城市形象的作用,允许货车通行将产生扬尘、噪音等影响城市景观风貌等问题。
三、公安交警工作措施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太和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公安交警、乡镇交管办加强对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在太和大道所有未安装信号灯路口设置劝导点,每个劝导点位安排至少两名以上劝导员开展对车辆、行人的劝导工作。重点针对二、三、四轮摩托车、电瓶车超员、违规载人,各类车辆、行人逆行,行人翻越护栏、不按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二)调整勤务模式,严管货车违法。结合货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合理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突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重点时段,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方式,整合优势警力,对货运车辆落实逢车必查机制,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严查货运车辆违法上太和大道通行,全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凌晨2点至6点建立联勤联动制度,由直属一大队、彭山大队开展联勤,保证太和大道夜间分段有警组开展值守和巡查,避免特殊时段路面管控失控漏管。
(三)加强企业源头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住建市容、环保等职能部门,深入太和大道沿线及周边道路商砼、砂石场、渣土等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交通通行警示提醒,引导其所属货车由其他道路通行。
(四)对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南北相位从110秒提高到140秒,增加了主干道通行时间。东西相位确保行人安全通行,设置了最短时间30秒。
最后,再次感谢您能为眉山交通管理提出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建议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出行保障。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王评;联系电话:3816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