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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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 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8 14:32   市公安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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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宏斌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中心城区太和大道交通进行优化设置的建议》(第118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组织专人对太和大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太和大道基本情况

太和大道已于20209月,连接眉山东坡区和彭山彭祖大道南端,其中起点在东坡大道与科工园三路交叉口处(亦即103省道与东坡大道交叉口位置);终点止于彭山区彭祖大道南段与凤鸣大道(即103省道彭山段)交叉口;路段全长约9.66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80M,双向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全路段共有指路牌19个,路牌名19个,信号灯9组,人行道信号灯56个,计时显示器52个,禁令、掉头等标志63个,人行横道标志37个,注意合流标志19个,非机动车道组合标志19个,窄路标志12个,车道指示标志10个,限速标志15个,中央分隔栏杆7047米,机非隔离栏杆2844米,电警抓拍26套。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设施优化完善。

太和大道由于连接高速,太和大道全段禁止货车通行。4月,交警部门组织专负责对太和大道所有路口进行逐一、全面排查,摸清路口总数、信号灯总数以及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等重要标志标线以及主干道指路标志总数。6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太和镇政府,对交通事故重点隐患路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太和大道与G245线十字路口、太和大道三江村路口等隐患点,增设了反光标识和隔离护栏。

(二)限速调整。

针对您提出的适当提高太和大道限速标准的建议,组织秩序、事故民警,对太和大道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得出结论,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将太和大道小型车辆限速标准提高至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仍保持60公里/小时限速标准。一是太和大道作为城市快速通道,货车小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通行量约7000辆,其中货车日通行量约2000台次,主要为太和大道通往科工园三路货车线路,尤其是周围到处都是工厂,骑电瓶车、摩托车上班居多,出行量极大,若提高限速标准,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货车载货重且速度慢,不适合在太和大道行驶,且目前货车通行有国道245线,因此太和大道仍维持货车限行措施。三是因沿线村民骑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步行等横过马路较多,从交通安全角度暂不考虑预留路口红绿灯设置成黄闪。

(三)货车是否允许通行。

1.问卷调查

针对货车是否通行问题面向全社会开展问卷调查。为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公安交警支队从525日开始,通过网络调查、发放问卷等方式,专题针对太和大道货车通行问题进行调查。东坡区发放问卷调查268份,其中230人不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8人、村民95人、货车驾驶员101人、其他6人);38人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4人、村民5人、货车驾驶人2人、其他7人)。彭山区发放问卷调查299份,其中297人不赞成货车通行(企业人员28人、公务员10人、货车驾驶人23人、村民129人、其他107人);2人赞成货车通行(村民2人)。网上问卷调查共446人参与,其中342人不赞成货车通行,104人赞成货车通行。据统计,共1013人参与此次问卷调查,其中869人不赞成太和大道货车通行、占85.8%144人赞成太和大道货车通行、占14.2%。结合交通管理实际和广大群众意见,根据您提出太和大道允许全程货车通行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对太和大道货车通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允许货车全程通行的建议暂未实施。

   2.货车通行需求

太和大道沿线暂无单位、企业货车直接通行的刚性需求。

   3.与太和大道平行的G245线是连接眉山与彭山的主干道,其功能为满足货运及其他通勤需要,出于事故预防的考虑,对太和大道与G245线实施货车分道行驶,有利于交通安全。

   4.太和大道功能定位。太和大道作为衔接眉山主城区与彭山城区的城市景观大道,承载着展示城市形象的作用,允许货车通行将产生扬尘、噪音等影响城市景观风貌等问题。

   三、公安交警工作措施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太和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公安交警、乡镇交管办加强对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在太和大道所有未安装信号灯路口设置劝导点,每个劝导点位安排至少两名以上劝导员开展对车辆、行人的劝导工作。重点针对二、三、四轮摩托车、电瓶车超员、违规载人,各类车辆、行人逆行,行人翻越护栏、不按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二)调整勤务模式严管货车违法。结合货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合理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突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重点时段,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方式,整合优势警力,对货运车辆落实逢车必查机制,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严查货运车辆违法上太和大道通行,全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凌晨2点至6建立联勤联动制度由直属一大队、彭山大队开展联勤,保证太和大道夜间分段有警组开展值守和巡查,避免特殊时段路面管控失控漏管。

   (三)加强企业源头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住建市容、环保职能部门,深入太和大道沿线及周边道路商砼、砂石场、渣土等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交通通行警示提醒引导其所属货车由其他道路通行。

   (四)对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南北相位从110秒提高到140秒,增加了主干道通行时间东西相位确保行人安全通行,设置了最短时间30秒。

最后,再次感谢能为眉山交通管理提出宝贵建议,下一步,将按照建议内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群众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出行保障。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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