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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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6 16:53 罗敏  市教育和体育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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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鸿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乡镇、村(社区)体育健身阵地提档升级的建议》(第109号)收悉,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村(社区)体育健身阵地建设情况

2006年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村(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以来,眉山共投入各类资金4000余万元,建成乡镇、村(社区)体育设施1300余个,实现了全覆盖,基本满足了乡村群众健身问题。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相关规定,室外健身器材使用寿命不超过8年,超过使用寿命的器材应予拆除。自2014年起,我市分批次对老旧器材进行了更新,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器材更新,保障了群众安全健身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引发了人民群众对健康的强烈关注,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对于乡镇、村(社区)健身阵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配置的篮球场+乒乓球台和少量健身器材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迫切需要对乡镇、村(社区)体育健身阵地提档升级,因此,您的提案很有现实针对性。我局已提请市政府将村级器材更新、提档升级作为202130件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全市今年计划更新100套,截至5月底已完成50套,项目进展顺利。今后此项工作将作为重点民生项目分年度持续推进,不断提升乡镇、村(社区)体育健身阵地标准和档次,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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