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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1-05 11:33   市委宣传部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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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风文明规范治理农村操办红白喜事抑制铺张浪费的建议》(第9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红白喜事,抑制铺张浪费是乡风文明提升中移风易俗部分的重要内容。今年来,我办重点围绕您建议的移风易俗有关突出问题,全方位采取有力举措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治理和文明乡风培育,大操大办、高额随礼等陈风陋习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印发方案指导工作开展。根据《眉山市乡风文明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建制村调整、新冠疫情等实际情况,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印发《2020年眉山市乡风文明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对2020年乡风文明提升11项子行动进行细化和调整。其中提出全部村(社区)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加入规范红白喜事办理有关内容,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对“大操大办、高额随礼”等突出问题进行引导和治理。同时要求全部村(社区)必须在今年内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有组织地引导各类红白喜事新办、俭办,对陈规陋习进行规劝、制止,推进村民自治,刹住奢靡浪费之风。截至8月全市已有663个村(社区)建立完成。

(二)推广先进开展专项治理。推广仁寿县水利社区约定红白喜事礼金及宴餐标准等做法,在全市各村(社区)开展“滥办宴请、高额随礼”等不良习俗和风气整治,坚持“实地调研指导+月通报进度”工作机制,督导眉山天府新区和各县(区)全力配合推进。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治理活动478起(次),有效遏制了陈风陋习。

(三)推进立法强化治理依据。将文明乡风建设有关内容列入《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起草内容,对“红白喜事标准、婚丧活动举办形式”等移风易俗要求进行明确,强化解决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法治保障。《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202087日在我市正式公布施行,其中就包含明文倡导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等内容。

(四)营造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农村先进典型选树、公益广告宣传、文明村镇创建、星级文明户创评、家风家训弘扬等活动。同时在眉山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融媒体中心对有关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强化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提升乡村文明风尚,为解决移风易俗突出问题营造了浓厚氛围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经过近一年来的重点治理和配套改善社会风气措施,工作举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一个长期的教育、引导和治理过程。下一步我办将以“发挥村规民约和群众组织约束引导作用、开展专项治理、培育文明乡风”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910

 

(联系人:湛永川 ;联系电话:1588434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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