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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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1-04 14:35   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人:

陈宏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部分小区业主在楼顶天台安门上锁,严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的建议》(闭会期间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原则上赞同建议人所提建议。

二、市应急管理局的做法

收到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022号)后,市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明宇两次召集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严明宇为组长、副局长白文超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衔接、协调和指导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工作。

三、相关规范规定

楼顶是否为疏散通道,要按照规范标准和相应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有如下规定。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条文说明

5.5.3 将建筑的疏散楼梯通至屋顶,可使人员多一条疏散路径,有利于人员及时避难和逃生。因此,有条件时,如屋面为平屋面或具有连通相邻两楼梯间的屋面通道,均要尽量将楼梯间通至屋面。楼梯间通屋面的门要易于开启,同时门也要向外开启,以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特别是住宅建筑,当只有1部疏散楼梯时,如楼梯间未通至屋面,人员在火灾时一般就只有竖向一个方向的疏散路径,这会对人员的疏散安全造成较大危害。

5.5.11 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 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 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条文说明

5.5.11 本条规定是参照公共建筑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确定的。据调查,有些办公、教学或科研等公共建筑,往往要在屋顶部分局部高出 1层~2 层,用作会议室、报告厅等。

图示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6.2.7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的楼梯均应通至屋顶,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平屋面的门应向屋面方向开启。各住宅单元的楼梯间宜在屋顶相连通。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楼梯可不通至屋顶: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共用的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住宅;2 顶层设有外部联系廊的住宅。

即:屋顶作为安全疏散通道,要符合如上两个规范的共同规定,才可视为疏散通道。

四、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相关法律,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及第二、三款“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开展的工作

目前,一般对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查处来源为“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下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投诉两种形式。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若为物业公司等单位管理不当引发,就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行政处罚,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改正。目前在楼顶天台安门上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多为个人行为,特别是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尤为常见,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为警告和最高500元的罚款,对将楼顶天台安门上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将屡犯不改的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加强对楼顶天台安门上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的治理力度。

六、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一是首先要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确定屋顶为疏散通道的,消防救援机构才可进行相应消防监督执法,其他屋顶不作为疏散通道的,不作为消防救援机构执法范围,建议由住建、城管等部门进行监督执法;二是面临难以寻找、确定违法当事人的困难,需要街道、社区和物业等多个部门单位的配合。

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治理力度,严格遵守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24小时内处理的规定,定期将查处的违法人员及违法行为抄告诚信体系主管部门,目前小区业主在楼顶天台安门上锁,严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情况有所缓解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加大对小区业主在楼顶天台安门上锁,严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整治力度,力争逐步整治好小区业主在楼顶天台安门上锁,严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这一棘手难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献言献策,并请您继续关注消防救援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全市消防救援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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