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共谋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市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乡村道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农田灌排渠系,完善田间生产道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形成“田网、路网、渠网”三网配套。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5.29%;2019年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2302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6.14万亩,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6.77万亩,修建排灌渠道(田间末级渠系)175.77千米、小型水源工程324口、修建生产道路87.5千米,修建机耕道118.64千米。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平均每亩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项目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
二是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近年来,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等项目,累计投入8亿元,全市新建渠道680.5公里、整治渠道2250公里、整治山坪塘2304口、新建蓄水池2900口、整治石河堰230处、整治提灌站630处。通过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喷灌、管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新建高效节水灌溉2.18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12.04万亩,新增智能化灌溉设备设施20余处,打造智慧农业园区6个(包括岷江现代农业园区、青神太阳能提水灌溉茶叶基地、丹棱以色列高效节水灌溉不知火园区等)。2019年全市总投入提灌资金3882万元,修复改造提灌站3260台次,39423千瓦(其中新建和改造提灌站295座,6961千瓦),新增提水设备928台,9526千瓦,全年提水量22486万方水,全年提水保灌面积达154.81万亩,保障春耕及农业生产提灌供水。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共谋乡村振兴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针对您提案中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差,建议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所创新,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沟通了解,情况如下:一是制定“先建后补”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眉山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支持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导向,以项目业主单位投入为主体(自筹资金比例超过50%)。项目由业主单位按照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用自筹资金先行建设并在规定期限内完工,所建项目或建设内容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可报账拨付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资金;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账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健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眉山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眉市发改法规〔2020〕117号),通过 “双随机”方式确定“双低”比例,遏制低价中标,避免工程质量隐患。即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采取“双随机”机制,将低于项目最高限价在85%—90%间并且低于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在90%—95%间的投标报价作为低于成本判断标准,以上两项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选择确定并当场公布。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市投入财政资金22010.04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2.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3万亩,田型调整7250.86亩,整治塘堰77座,新建和整治排灌渠道120.545公里,新建蓄水池179口,新建和整治机耕道135.02公里;计划投入财政资金860万元,新建和改造提灌站260座;计划投入财政资金8078万元,完成2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黑龙滩大型灌区、东坡区醴泉堰灌区)。
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相关工作,为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做出积极努力,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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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