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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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09-29 09:28   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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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九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已经作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主要考核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从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管。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2018年1月1日,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并正式实施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义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必须履行备案、建章、审查、培训、公示、记录、抽查、制止七项义务,要求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全部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一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五是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六是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对含自建网站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检查是否落实在属地市场监管局备案情况,在网页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材料名称情况;如实记录网络订餐信息等情况。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019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2家平台(东坡美团为直营、其他6家饿了么和饿了么星选为授权委托经营)履行7项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约谈了负责人,召开了全市推进会,检查了线下经营户(收到检察院检察意见书若干,简要介绍处置情况)。此后,每个月省市场监管局都对全市各市辖区网络订餐问题店铺进行通报排名,截止今年4月,眉山市原高达27%的违规店铺数降到了1个百分点一下——0.59%,合规店铺3702家,违规店铺22家。丹棱、青神局网络订餐合规率达100%。

(三)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安封签”和食品安全明白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外卖食品配送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食品污染的风险,减少外卖食品纠纷,保障食品安全,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2020年2月11日,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和食品安全明白卡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从事网络订餐外卖服务均应使用食安封签和食品安全明白卡。疫情防控结束后,食品安全明白卡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使用。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封签样式、封签要求、封签的选择、使用位置和方式、配送人员义务、消费者权利、第三方平台监督义务等内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网络订餐送餐环节监管,降低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二、下一步监管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川省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核查处置办法》、《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正在全系统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四川省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核查处置办法》从信息监测、核查处置、督办考核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对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信息从监测到发现问题、下达问题数据、属地核查、依法处置、按时反馈等流程的管理,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做好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二是《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备案管理、强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加强线下监管力度、实施在线监管和抽查考核、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开展网络餐饮食品监督抽检等方式,到2020年底,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平台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率达到100%,平台线上商户合规率达到99%,并实现实时动态管理。到2021年底,对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者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络餐饮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2年底,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线监管率达到8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线上培训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

(二)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管

在线上监管方面,为实现“以网管网”,省市场监管局开发了“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系统”,通过数据爬取技术,对“美团”、“饿了么”、“饿了么星选”、“滴滴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对其中不合规的问题数据,定期进行通报下发,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迅速进行核查处置,对其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自去年9月以来,已通报问题店铺数据8期,店铺合规率取得了很大的提升。

在线下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经营单位按照静态监管(经营面积、经营项目、经营形式)和动态监管(证照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清洗消毒)相结合,眉山市开发了“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系统”,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管,实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年度评定,并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开展不同频次的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目前该系统正在进行最终测试,近期将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三)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推行网络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积极发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作用,鼓励第三方平台为商家安装后厨视频设备,给予商家醒目标注、排名靠前、流量加持、减免佣金等政策,推进网络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二是继续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引导第三方平台通过免费投放“食安封签”、降低商户购买食安封签成本等方式全面推广食安封签;培养广大消费者对运用食安封签的安全消费意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实现餐饮商户从被动实施向主动使用转变,提升网络餐饮服务消费体验满意度。三是推行建立网络餐饮服务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一批思想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的消费者、外卖骑手、新闻工作者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四是推行政企数据共享。与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互查。市场监管部门可向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放许可数据,提高平台审查的准确率。平台应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实时报送抽查监测情况。探索建立“智慧维权”绿色通道、联合惩戒等创新机制。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探索网络食品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协调联络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

三、建议采纳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共治格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餐饮服务监管方面正在做或者计划实施的工作思路相当契合,同时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了很好的建议,在此感谢您对我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81136618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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