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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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09-15 16:07   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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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菜篮子”食品安全实施诚信公示黑名单制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常务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眉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每年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局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市场“菜篮子”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关于“农产品市场试点实施诚信公示黑名单制度”

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暂未对农产品市场试点实施诚信公示黑名单制度。各市场内经营商户,均已实施实名登记。目前,我局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菜篮子”食品安全。

一是做好两个溯源记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开办者不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做好场内销售农产品的抽检或快检记录;区县局指导、督促辖区内批发市场推行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并监督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做好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是落实三种管理责任。即部门监管责任,由区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管,与市场开办者和商场、超市等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市场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农用食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销售者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三是强化四类品种监管。以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等四类品种为重点,结合本地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抽检和快速检测为手段,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抓好落实重点品种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

四是完善五项管理制度。依据总局、省局制定的食用农产品相关规章规定,修订完善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制度、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召回和溯源制度、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食用农产品管理制度,要求在全市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进行上墙公示,明确责任和义务。

五是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经过2018、2019连续两年创建,全市现已创建21家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参与创建商超证照齐全,设置规范、布局合理,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熟食、水产等商品进行分类;食品经营和贮存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相关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诺。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和配备检测设备,切实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了良好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环境,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食品安全。

二、关于“随机不定时对其销售的肉禽类及蔬菜进行抽检”

自2016年起,我市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市场监管系统抽样环节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不同业态的流通领域,重点监测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等问题。市局负责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各、区县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在抽检过程中,坚持实验室检验与快检筛查相结合,及时筛查隐患,排查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既往问题集中和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和项目进行检测。做到事前防范、关口前移,努力消除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

通过普通快检试纸及胶体金试剂卡等方式,开展覆盖蔬菜、肉类、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产品、餐饮具等产品中农药残留、瘦肉精、酸价、过氧化值、孔雀石绿、余氯残留等60余个项目的快速检测,建立健全了快捷、严谨的食品快检体系。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便民服务队,坚持开展便民免费快速检验“进机关、进学校、进市场、进农村、进社区”五进活动,每周对全市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食用农产品便民免费快速检验服务,每月对机关、学校食堂开展日常监测。截至目前,已开展免费便民快检521次,检测样品6895批次。

2016年,全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实验室抽检240批次;2017年起,全市每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少于1820批次。2019年,针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开展了农药、兽药及禁用药等项目的抽检,共抽检1820批次,发现56批次不合格,检出率3.1%。对334批次猪肉产品进行检测,均合格。2020年全市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3350批次,较2019年任务量,增幅达到84%,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远超全省1批次/千人的基本要求。针对抽检监测的结果,监管部门通过市、区(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我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向销售者通报抽检不合格结果,监督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及其同类产品,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逗硬处理,绝不手软。2019年,全市立案查处涉及农贸市场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件42件,罚没11.06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并立案7件,并在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鼓励有机类、绿色生态类农产品认证、送检、评价

市农业农村局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制度,2019年全市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次,抽检农畜水产品样品725个,检出不合格蔬菜产品1个,合格率达99.8%;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4次,抽检农畜水产品样品528个,发现不合格产品3个(水果2个、蔬菜1个),合格率达99.4%。同时,大力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实行认证奖补政策,截至2019年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总量达140个。严格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实行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和产品年度抽检制度。2019年全市年检绿色食品企业31家,年检率100%;抽检绿色食品产品103个,发现不合格产品1个,吊销绿色食品证书1个。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协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以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和试行品类,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为试行主体,督促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查验合格证,登记并公示合格证信息,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增加检测指标和项目,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市场“菜篮子”食品安全。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叶露华;联系电话:13990385300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菜篮子”食品安全实施诚信公示黑名单制的建议

建议人

华东等1名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叶露华

13990385300

反馈意见方式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办理态度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办理情况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是否公开

公开( ) 不公开( )

年 月 日

注: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时附此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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