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灌溉山坪塘、支渠的整治维修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你长期以来对眉山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全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保障了生产、生活和生态建设对水的需求。近五年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大中型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小型水源工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项目,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全市累计新增耕地面积1.19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新建和整治各类渠道3088.31公里,山坪塘(蓄水池)5726口及其他配套措施,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三、2018年行政部门体制改革以后,各职能部门变动较大,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职能划转至农业农村局,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大中型灌区干、支渠和水库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高标准农田、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等。目前,由于疫情的影响,中、省资金对这些项目的投入力度不大,但各部门也在全力向上争取项目支持。我市农业灌溉支渠众多,且普遍存在运行时间长、淤积严重、老化严重等问题,全部重新整治维修需要十分庞大的资金,大部分斗、农、毛渠及山坪塘等还需县(区)、镇(乡)财力支持对相关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导致地方财政压力极大。
四、自2017年全面落实河长制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有力,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向“有效”转变。今年将继续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五、工作打算:
(一)对于部分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将河道池塘作为垃圾池的情况,全市各级应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市、县(区)河长办将督促镇(乡)、村级河长及巡查人员认真履职,努力打造水清、岸畅、景美的宜居乡村。市河长办将根据各县(区)河长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眉山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奖惩。
(二)市、县(区)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三农”政策,根据各村的规划定位,因地制宜地指导好村级的规划,将排灌渠道、山坪塘、蓄水池等农田水利设施全部纳入规划范围,让水利设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好务,支撑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中、省项目资金逐步完善水利设施建设。
(四)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努力将代表建议涉及的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为灌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要做好城乡统筹,在发展天府新城的同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从而解决水利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借力东部新城和临港经济区建设之机,争取重要项目,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农业水平。
眉山市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毛泽勤;联系电话:1399036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