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玉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周边居民开放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精神,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同时明确了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以及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名录和相应管理。其中,开放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条:1、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2、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3、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4、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5、学校有相对稳定和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依据文件精神,2017年,我局转发了相关文件,并鼓励全市各区县相对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当年起全市有市一小、眉山一中、车城中学、东坡二中、仁寿一中等二十多所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有序向社会开放。
经过一段时间的开放运行,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校管理难度加大。由于进入学校社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学校体育设施破坏严重,垃圾乱扔,个别地方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二是学校运动区域和教学区域只是相对区分,没有完全隔离,社会人员的进入,给学校安全造成一定的压力,加上当前全国各地校园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各学校安全压力倍增。三是学校场馆运行和管理成本大幅度提高,学校没有专项开放经费给予支撑。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加上新冠疫情,学校目前已全面停止了对外开放。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满足广大群众健身的需求,各地各学校都在积极响应并采取相应举措:一是政府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如室外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二是加强管理,在确保学校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在疫情过后在课余和节假日适时向社会开放,开放时公布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名录及相应的管理。三是争取相关资金对实施开放的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贺贵文;联系电话:13350438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