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0号建议答复的函
万荷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金龙、白虎滩两个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施的建议》(第9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开发建设情况
金龙小区于2015年9月开始建设,2018年6月交付使用,建筑面积207532.17平方米,12栋楼,23个单元,共计1646户;白虎滩小区于2015年开始建设,2018年8月交付使用,建筑面积257524.85平方米,15栋楼,26个单元,共计2058户。金龙小区地下车库两层共计面积68152.19平方米,标准机动车位和子母车位共计1804个;白虎滩小区地下车库79054.48平方米,标准机动车位和子母车位共计2058个。两个小区共3862个车位全部采用素浆地坪和车位档杆,单向指示牌。地下车库建成后安置单位对车库的权属未明确,导致地下车库管理及维护不到位,严重影响交付后业主的正常使用。
二、解决措施
(一)市住建局责成眉山岷江东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地下车库的管理,对地下车库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尽量避免起灰影响业主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视角盲区加装安全指示牌和反光镜,上下班高峰期安排秩序维护人员现场引导车辆进出。
(二)在地下车库确定权属后,物业服务企业针对车库建设和运行情况向资产所有人提出完善车库管理意见,协助制定停车管理办法,增加秩序维护及保洁人员,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联系人:代川;联系电话:18508334248)